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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用户身份被关联?
go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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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攻击者可以更容易进行社会工程攻击,
诈骗
个人账户或获取敏感信息。 4. 业务损害:对于进行在线业务的人员来说,用户身份非常重要。比如对于跨境电商来说,如果用户身份被关联,那么多个店铺的账号也会被关联起来,最终可能会导致店铺冻结或者完全封禁,造成极大地损失。 三、如何防止用户身份被关联? 为了防止用户身份被关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虚拟身份和临时邮箱:在注册账户、填写表单或参与在线活动时,尽量使用虚拟身份生成器创建虚拟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同时使用临时邮箱地址来接收来自不可信或不熟悉的网站的电子邮件。 2. 最小化数据共享:在使用在线服务时,尽量最小化个人信息的共享。谨慎选择与其他账户关联的选项,只提供必要的信息。 3. 使用指纹浏览器管理多个账号:跨境用户不可或缺的工具就是指纹浏览器,这是一种防关联工具。相比之前的VPS,它的防关联效果更高,成本更低。 四、MuLogin指纹浏览器是如何防止用户身份被关联的? 1. 模拟多种指纹信息:模拟不同的设备、操作系统和浏览器指纹信息,使得用户的浏览行为更加难以被追踪和识别。这种模拟的指纹信息可以随机生成,增加了追踪的难度。 2. 加密数据:使用加密上传以及储存来保护用户的浏览数据,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拦截和窃取。通过加密数据,用户的身份和浏览行为更加安全,减少了关联的风险,同时也能保障钱包安全。 3. 隔离浏览环境:可以为每个账号创建独立的浏览环境,避免不同账号之间的信息泄露和关联。每个浏览环境都有独立的cookie、会话信息和缓存,确保用户的浏览行为不会被其他账号所识别。 4. 随机化浏览器特征:随机化一些浏览器特征,如字体、插件、屏幕尺寸、地理位置和时区等,使得用户的浏览行为更加难以被识别和归类。这种随机化特征增加了追踪的难度,降低了关联的风险。 5. 数据加密同步:可以设定自动同步浏览数据,例如cookie、缓存和历史记录等。由于每个浏览器的数据都是独立分开的,且都是加密后同步,这可以避免用户的浏览行为被追踪和利用,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 来源:金色财经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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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2-22
中国区块链的春天?
go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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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绝对是一件好事情,毕竟搞区块链就是搞
诈骗
是很多不懂这个行业的朋友们很容易有的误解和偏见。 但是(注意这个但是),工信部的本次意见答复,是不是就意味着虚拟货币在国内的合法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在中国能够随便发币了?那倒也不至于此。 这篇文章,我们就来看下工信部眼里的符合中国国情的Web3.0应该长啥样,作为创业者我们应该走怎样的道路,毕竟,只有方向对,才能事半功倍。 02逐条解读 稳妥起见,我去工信部官网查询了相关的出处(对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969号提案的答复),咱们逐条进行解读下。 要点1 吴杰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Web3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 1、工信部答复的对象是吴杰庄委员。圈外的朋友们可能不熟悉,吴委员可以说是币圈的老朋友了,经常活跃在中国香港和内地的Web3.0活动上,发表一些币圈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言论。虽然他本人的身份是香港立法会议员,但怎么看怎么像是香港区块链招商局局长的感觉。不信你可以感受一下: 要点2 经商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Web3.0产业发展。您提出的加强Web3.0技术研究发展的资源支持、加强技术监管和管理、鼓励国际合作、加强宣传和推广等建议,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与我部重点工作高度契合。 2、这次答复是工信部拉上了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等一块发声。对于这几家机构,有何可以解读的?红林律师的观点是:利好Web3.0创业者。 为啥这么说?经常想申请政府财政补贴和项目申报的朋友们都清楚,中国给创业公司发钱的主要政府部门有三个:科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经信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每年科技部都会牵头搞创新创业大赛,从地方赛事一直干到全国评选,科委奖金的优点是:数量多,门槛低。以上海为例,入围市一级基本就是20万的奖金打底。而且就红林律师此前拿奖的经验来说,科委相关的奖项申领难度是比较容易的。 经信委是工信部在省一级政府的对应职能机构,每年的创业专项扶持基金比科委来得更猛烈一些,且会针对不同的细分行业有专项政策,比如针对影视文化行业的、针对旅游行业的。以上海为例,经信委的单个扶持基金可以高达数百万。 创业的朋友都知道,中国产业政策历来是地方响应中央,既然对口的主管部门表态要支持Web3.0,对于地方的相关部门来说,必然是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响应。这也是我所说的利好Web3.0创业者的原因。 要点3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目前,我国发展Web3.0拥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广阔发展空间,尤其是政策环境、技术储备和丰富应用场景为我国独特优势。 (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我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会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成立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90),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Web3.0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各地方发布《关于推动北京互联网3.0产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专项政策,抢抓Web3.0发展新机遇。 (二)技术探索持续深化 相关研究机构积极跟踪国际布局及发展情况,开展Web3.0、元宇宙、非同质化通证(NFT)等相关新兴概念研究,探索去中心化身份管理、虚拟数字人等技术实现路径和应用落地场景,研判预期风险和应对举措。形成一批以长安链、蚂蚁链、华为云区块链、百度超级链、趣链等为代表的自主可控联盟链底层平台。例如:长安链通过开源开放方式,推动技术迭代升级,汇聚超5万名开发者,累计发布15个版本,发展120余家行业生态合作伙伴。 (三)应用培育加快推进 我国Web3.0应用场景覆盖工业、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互联网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产业优势,推出大量数字藏品、元宇宙空间等相关产品,努力在数字化进程中抢占先机。中央网信办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组织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行动,在能源、法治、版权、贸易金融等16个特色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此外,我部支持成立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多家数据交易机构,为探索Web3.0数据要素规则的改变提供了“试验场”。 (四)标准研制稳步推动 推动成立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90),推动发布国内首个区块链技术领域国家标准《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 参考架构》,规范了区块链系统的功能架构、核心要素,为统一区块链概念,建设完善区块链系统、选择使用区块链服务提供参考指引。在ISO/TC307、ITU-T、IEEE-SA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工作组,协同推进国际标准、国内标准发展,同步有序推进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工作。 3、 工信部在答复意见的开头,先罗列了自己的一系列工作量证明,从行业标准政策制定、技术探索应用培育等,同时表示对于打着Web3.0旗号的各种创新,表示我也一直在关注,比如数字藏品、虚拟数字人等等,所以创业者你们不要乱搞。 对于工信部过往的重点关注事项,有两点,第一点是:在技术上重点关注的“自主可控的联盟链”;第二点是:在应用上重点看工业、旅游、版权的应用场景。由此可见,工信部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关注和探索还是集中在产业数字化的范畴,不是RWA、绿色债券、数字金融等领域的尝试,那是中国香港的分工和使命,内外各有分工。 要点4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互动,推动Web3.0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加强Web3.0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Web3.0发展战略文件,明晰Web3.0发展路径、技术重点、应用模式,处理好继承与创新、发展与安全、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4、在未来中国区块链的发展方向上,工信部重点的工作方向在于“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Web3.0发展战略”。重点聚焦是政务和工业领域。这点我们可以从上海市政府本月的雄心壮志可以看出,主打政务数字化的“浦江数链”,把上海打造成国际区块链交换枢纽,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这对于我们创业者的启发是什么?抄作业,将上海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数字化服务迁移到其他新兴城市。这是一个妥妥的To G的新业务,理念新、政绩大,工程费用还挺高。 要点5 聚焦政务、工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开展NFT、分布式应用(DApp)等新商业模式,加速Web3.0的创新应用和数字化生态构建。 5、对于NFT的点名提出,让很多国内搞数字藏品创业者的朋友们嗨了一把,我的观点是:这对于国内的数藏行业来说,肯定是件好事情,因为可以正经地用NFT来称呼自己做的创业项目了,没有什么政策上的担忧。但这并不意味着NFT就能大搞特搞了,二级交易市场可以随便炒了,更重要的是,如何让NFT能够摆脱仅仅是一个小图片的发展现状,是行业创业者要去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这个跟政策无关。 此外,我很好奇的是,分布式应用(DApp)等新商业模式,不知工信部会如何来理解?是APP底层的分布式数据存储,还是上层的商业利益生态共建?这是一个好问题,正常来说,新的商业模式是会对产业链条上的利益进行再分配,至于是怎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再次分配,我们只能静观其变。 要点6 二是加强技术研究和监管。支持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开展Web3.0技术体系研究,在跨链、隐私计算、智能合约等方面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部署区块链安全监管与治理技术研究,开展联盟链技术收敛和跨链互认研究,探索兼顾公有链开放特性和联盟链易监管特性的区块链技术体系架构。加大数据安全产品研发支持力度,加强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提升Web3.0发展中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6、鼓励和监管并行是肯定,尤其是在符合中国国情这样的一个大的前提下。“兼顾公有链开放特性和联盟链易监管特性的区块链技术体系架构”,是中国对于中国特色“区块链”的要求,说实话,看到这点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这事差点就指名道姓的说中国公链Conflux树图链或开放性联盟链的BSN了。 言外之意是,完全自由进出的公链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以太坊为代表的传统公链在中国内地可以说是基本无缘了,为啥?因为小V他们不听话、不服管。 要点7 三是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紧密跟踪国际政产学研各界关于Web3.0的前沿动态。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参与Web3.0相关全球标准化活动,推动参与和主导Web3.0相关国际标准、事实标准、国际联盟标准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育富有创新能力的高端人才,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7、对于中国高校的研究人员,可以准备申请区块链相关的课题研究了,毕竟“推动Web3.0学术进步和技术成果应用”是重要的工作量体现,这样更容易拿到课题经费。如果有相关高校的朋友想做课题研究,欢迎跟红林律师联系,我们很乐意一并来参与。 要点8 四是加大技术宣传和推广。建好用好已有科普平台资源,通过科普中国等官方新媒体平台的传播,持续提高公众对Web3.0技术的理解和认识。 8、区块链自媒体的生存处境或许未来能够好上一丢丢。不会说敏感词里面出现区块链等就会被限流和封号,各位行业从业者的微信可能也能少被禁言好几天。当然这只是基于这个政策的解读,至于各自媒体平台会不会更高标准的要求自己,这事还真的不好说。 要点9 推动开展分布式数字身份(DID)等应用试点,探索机构和个人Web3.0数字身份认证和数字资产管理体系。 9、推广亮点工程中有个事项是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分布式数字身份(DID)的推广。前段时间BSN的朋友邀请我去参加他们在北京的线下论坛,核心主题就是DID。对于这个事情的理解有两个视角,一个视角是打造互联网上公民个人的身份,一个账号通用全网,同时有利于个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另外一个视角是,作为网络用户,你就只有一个身份,你在互联网上干了啥,通过区块链的记录全程可追踪。这不知大家会采用怎么样的视角来解读?希望是我的理解肤浅了。 要点10 建立数据治理和交易流通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项目。推动Web3.0学术进步和技术成果应用,搭建技术和产业应用交流平台,促进Web3.0产业创新发展。 10、“数字资产管理体系和交易流通机制”也是工信部接下来的重点推广事项,这说的就是上海数交所为代表的数据交易平台,数据是生产要素,数据能入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数据能在市场上合法地交易。这是中国数据资产化的大趋势。巧的是,就在昨天,上海数交所还发了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让数据资产像股票一样。能不能做成我不知道,谁能参加到数据的买卖,买卖成交了作为数据的拥有者的普通公民能不能享有相关收益,这可都是好问题,其他不多说,咱就希望一点:希望这股票后的数据资产,不要像A股一样死磕3000点。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林律师本次解读的点赞、在看和转发,祝您生活愉快,创业发财。 感谢您对红 刘红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上海市律协青工委委员、市律协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市律协法律科技委员会委员 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创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担任多家上市公司背景区块链公司法律顾问,先后为100+区块链企业、项目提供合规咨询及法律服务,实战经验丰富。 刘红林律师多次接受新京报、界面新闻、红星新闻、财经链新等多家国内主流媒体采访及专访。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畅销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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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2-22
香港公布两家可疑虚拟资产平台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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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及HOUNAX两宗加密平台涉嫌
诈骗案
,为了避免同类案件再度发生,现时除了公布虚拟资产平台牌照申请的相关名单外,还提供无牌公司及可疑网站完整列表。 全球加密货币市场去年因接连有交易所倒闭及卷入欺诈案陷入寒冬,但随着比特币近来回升,不少投资人都希望把握时机进场,而利用AI功能的加密分析和研究平台yPredict或可帮助投资人了解加密市场未来的走势。 yPredict可以通过抵押加密货币代币产生APY yPredict 为 YPRED 代币持有者提供免费访问其分析平台的权限,并有机会通过 yPredict Marketplace 购买预测模型订阅。凭借1 亿个代币的有限总供应量,质押YPRED 可提供极具吸引力的回报,平均而言,投资者通常可以通过抵押加密货币代币产生5% 至10% 的APY(年收益率) 。 作为最好的质押硬币之一,$YPRED 每季度可提供高达 45% 的年利率。而为了是让忠实的代币持有者通过持有 $YPRED 获益,yPredict 将通过自己的权益池将每个新订阅的 10% 分配给现有平台用户。 yPredict 还将开发一个Learn-2-Earn 边学边赚功能,提供一个包含教育信息和资源的平台,以培养用户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理解。 该平台将让一个人完成多个模型并进行测验以测试他们的知识。此外,完成这些测试后,将分发一定数量的 $YPRED 代币,激励您更多地研究您投资的空间。 在正在进行的预售阶段,YPRED 代币的价格为 0.03889 美元。到代币进行首次交易所发行时,价格将上涨 15.7% 至每个代币 0.045 美元。 立即进入yPredict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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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2Community
2023-12-21
我拿到了中币系国内首个《受案回执》却只能目睹ZB成为法外狂徒
go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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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分局提起了刑事控告,涉及的罪名包含了
诈骗罪
、集资
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涉案事实既包括了对bitbank项目负责人的刑事控告,也包括了对ZB交易所的刑事报案(分不清举报、控告、报案的问度娘),至于为什么要报这么多罪名,且看后半部分的分享。 接下来就可以划第一个重点了:一开始报完案后,办案机关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向我们出具《受案回执》。直到进行了一番投诉和深入沟通后,才于8月19日收到了《受案回执》。 当然,即使是8月19日,郭律师也成为了国内第一个成功拿到ZB案件受案结果的律师。有意思的是,这个时间点,很多韭菜还在幻想ZB能够起死回生,反对别人去报案。毕竟人家ZB的公告只是“技术故障”,也不是官宣跑路嘛。 然而,好景不长。经过办案机关2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包括但不限于传唤币圈老干部李老板等几个和ZB有关的人之后。竟然开出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并注明了原因是“没有犯罪事实”,What?没有犯罪事实?且不说bitbank这个不为大多数人所知的项目,单ZB的事实,问下度娘都能查到一堆涉案行为吧。于是郭律师又向办案单位以及上级办案单位提出了刑事立案的复议和复核,结论依旧是“没有犯罪事实”,最后又向南山区检察院申请了立案监督,结果依旧。 那么这么多的办案单位,“没有犯罪事实”的结论是否正确?且听郭律师细细分析。 二、法律分析(法律缺位“趋利执法”无可奈何) 首先,郭律师先把结论给出来:不论是ZB案件的立案与否,还是其他币圈案件的构成犯罪与否,问题的根本都来源于现有法律规定的缺失。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郭律师会在报案时,列了那么多个的罪名(理论上同一法律事实只构成一罪),为的就是尽可能地推动立案成功,毕竟只要涉嫌一个罪名就应当立案,至于具体定什么罪,是公权力机关的事嘛。当然,正常报案,还是建议不要这么随便列罪名。因此,在所有的罪名中,郭律师也有一个“必杀”的兜底罪名,即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接下来我们就来一一分析,是什么让ZB成为了“法外狂徒”。 (一)为什么办案单位不认为bitbank和ZB构成非法集资类罪名 非法集资类的罪名,通常意义上来讲,就是集资
诈骗罪
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形成了资金池。 而Bitbank事如其名,就是存币生息的一个“比特币银行”,ZB交易所更是兼顾了钱包的作用。并且不论是其发布的QC币还是帮助各种山寨币进行ICO项目,都99%符合非法集资类罪名的特征。然而,那1%的重点恰恰就在于各地司法机关对于“虚拟货币”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对象,产生了定性的分歧。 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非吸的对象,只能是资金(即可以用于生产经营或日常生活、合法有效的法定货币或有价证券等)。因此,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资金,就是目前司法实务界产生严重分歧的地方。 站在辩护人的角度,当然会主张虚拟货币不属于“资金”,而站在控方的角度,当然会主张虚拟货币属于“资金”。但站在公安机关是否立案这件事上而言,就是一个特别“微妙”的角度了。如果公安机关“想”立案,就会认为属于资金,反之亦然。于是就出现了同样是币圈理财钱包类的案件和虚拟货币交易所类的案件,有的地方就以集资
诈骗
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量刑了(同类案件判决书可在郭律师过往内容中找找),有的则像ZB这个案子一样。 (二)为什么办案单位不认为bitbank和ZB构成
诈骗罪
诈骗罪
在刑法的罪名划分上属于财产类犯罪,和盗窃罪、侵占罪等罪名一样,都需要依靠“财产价值评估”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然而,在《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一众部委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多次强调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定货币且禁止相关经营活动的背景下,以及最高法第199号指导案例,《中国检察》《中国审判》等实务界司法学术观点的“论证”下,虚拟货币是否具有价值,是否可以进行“价格认定”,就存在了极大的争议。 简单来说,如果办案单位不想立案,就能以虚拟货币无法进行价格认定为由不予立案,反之就能以虚拟货币可以进行价格认定进行立案侦查。说来也好笑,以USDT为代表的虚拟货币都快成为一些行业的优先级结算工具了(如外贸、黄金等行业),司法实务界竟然还否认他的价格。严重地不尊重现实。这点以后再说,今天不浪费篇幅了。 (三)为什么办案单位不认为bitbank和ZB构成非法经营罪 不论是《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还是《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都明令禁止开设虚拟货币交易所,禁止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并且bitbank项目中还有挖矿的项目,而挖矿又在2021年就被认定为淘汰类产业。是不是很多人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然而,行政处罚的非法经营,和刑事犯罪的非法经营罪,最大的根本性区别就在于是否被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或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禁止经营的范围。很可惜,不论是《九四公告》还是《九二四通知》,其级别都仅仅属于政策性文件,而不是法律规定。这一点倒是在绝大多数地区都没有什么争议。 那为什么郭律师还要把非法经营罪列进去呢?因为之前郭律师有过同类型的成功立案的案例啊,而且也是在深圳,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为什么不试一试呢?在合法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抓住一切机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作为代理律师的职责。难道你希望你的律师天天站在对方的角度替对方说话吗? (四)为什么办案单位不认为bitbank和ZB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请划第二个重点:说实话,为什么办案单位不认为bitbank和ZB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郭律师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多次询问办案单位,也均未正面回答。在此,如果办案单位能够看到这篇文章,也烦请能够回复一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
诈骗
、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
诈骗
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根据《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违法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不论是bitbank官网,还是ZB官网及app页面中,都有大量宣传虚拟货币ICO、理财或挖矿等相关的违法项目,这里面已经有不少的山寨币、土狗币,已经被各地法院定罪量刑。理论上来讲,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怎么都逃不过的。但,经过各级办案机关的复议、复核、立案监督之后,仍然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又不正面回复具体原因,着实令人费解啊。难道是因为ZB已经“手眼通天”了?再次希望办案单位如果能够看到这篇文章能够回复一下。 三、币圈案件目前存在严重的趋利执法问题 大家都知道,无罪案例在国内的概率是极低的。然而这几年,郭律师却成功进行了大量的币圈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无罪成功的概率更是超过了一半,郭律师自己都感觉很夸张。然而,郭律师却来不及感到自豪,因为郭律师更多看到的是币圈法律的缺失,以及案件的“趋利执法”问题。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除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非法经营罪之外。不论是传销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还是财产类犯罪,办案机关在是否立案这个问题上,都存在极大的“自主选择权”。 而这个“自主选择权”可能是基于明面上的承办人基于其知识结构和对现实情况的“自由心证”。也可能是既有非明面上的“地方财政因素”(刑事案件罚没的资产归地方财政处置)“个人关系因素”(有些案件能够明显感受到承办人对报案人的“保护”)“办案压力因素”(少立一个案子就少办一个案子)等。 回归到ZB的案件,为什么截至目前,全国各地仍然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立案侦查?郭律师想不仅是因为法律方面的缺失吧?难道不可能是因为花老板等ZB钱包地址的实际控制人不在国内?又难道不可能是因为ZB的钱包地址无法进行有效的制约措施?又难道不可能是因为办ZB的案子就要承担国内数十万报案人的办案压力?又或是打心眼儿里就看不起一群炒币的“臭韭菜”们? 最后,郭律师大胆预测一下,如果花老板带着钱包回国了,应该也就是各地办案机关加急ZB立案进度,争夺管辖权的时候了吧。当然,ZB实际办公地的深圳可能也不会加入管辖权的争夺大战,谁让ZB涉及的金额才几百亿呢,和大深圳的财政收入比起来,简直九牛一毛。 四、结语 作为币圈的资深律师,郭律师其实经常能够收到很多关于币圈的一手信息。但作为一名律师,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这些消息郭律师从来不会公开出来(所以也不用来和我打听什么),发案例也是事后的且匿名处理过的,毕竟当事人找的是律师,而不是媒体。本次之所以公开ZB案件的相关细节,也是受到委托人的授权后的。同时,郭律师也不想用舆论来影响司法,本案也是已经被所有当事人能够主动提起的司法救济途径所“盖棺定论”后的,理论上是已经不会因社会舆论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置了。 郭律师写这篇文章的根本目的,也不在于批判ZB案件的办案机关(当然不代表认同ZB的办案机关)。郭律师的根本目的,是希望立法、司法机关们能够对币圈案件的乱象提起重视,尽快地出台相关法律规定,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得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都享受到司法所带来的公平正义,而不是让“无知”的公民参与违法的币圈项目,让“有心”的地方单位对币圈案件进行“趋利执法”,让“无良”的币圈项目方利用司法、执法的漏洞大肆收割国内资产。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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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2-21
虚拟货币推广返佣这事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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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很多的同名账户。而这也是下面这种
诈骗
套路常用的。 02推广返拥是否合法? 利用佣金激励用户邀请社交圈注册成为新用户,是一种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经济下常见的营销模式,它能够快速扩大用户规模、提高销售转化的效率。在这一模式下,用户扮演了“顾客”和“代理”的双重角色。通过这一模式,平台得以进一步扩大用户规模,用户也得以赚取相应的佣金,可谓是一种“双赢”的模式。 对于推广返佣本身而言,其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并不应当给予绝对否定。对于其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应当根据推广返佣本身所针对的项目予以区分。本文按照推广返佣具体针对的项目类型分为三类: 一般商业项目推广返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从维护正当竞争秩序的角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禁止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做法,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其本身也在商业活动中有较多应用。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商业活动中,正如前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中间人通过推广拉新的方式在商业活动中赚取佣金的,需要以明示的方式,且需要如实入账,否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与此同时,作为帮助推广收取佣金的个人而言,经营者有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否则将涉嫌偷税漏税,将受到税务部门的追缴和处罚。 在推广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其手段和方式,推广返佣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激励中间人推广,而不是为了下线,如果其进行推广的手段只侧重于找新的代理,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的营销目标,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产品或服务本身,这种“拉人头”模式的推广就会逐步演变为传销,从而构成违法犯罪。 帮境外不法平台推广返佣 在一些境外不法网站,如涉赌平台的案件中,有一类人员,既非平台的组织者,也不担任平台网站的代理,但是会通过推广的方式为平台发展会员,从平台获取相应的返佣。这类网络平台通常会将自己包装成各种名目或形式,如常见的棋牌或捕鱼类游戏。用户如果希望通过推广这类涉赌平台赚取佣金的,囿于其平台本身的违法违规性质,其推广返佣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具体而言,需要区分用户对该平台及其从事业务违法性的认识充分性。 如果用户明知该平台涉嫌赌博犯罪,仍然对其进行推广从而赚取佣金的,将构成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的共犯。在赵某开设赌场罪一案中,赵某明知涉案平台为赌博网站,仍然通过发送二维码引导下载的方式推广该网站,并从中赚取佣金206019.77元,最终获刑三年,缓刑五年[1]; 如果用户在推广过程中对该平台是否涉赌从而构成违法犯罪的的认识充分性不足,但在推广后接到有关投诉、意见、反馈称该平台涉赌而不采取措施的,其主观仍然是明知,则应当认为其构成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孙某某、重庆隆某科技公司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被告单位与多家空壳公司合作,对某捕鱼游戏进行推广,被告人孙某某作为被告公司主管人员,其他被告徐某、李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在接到玩家投诉举报游戏可能涉赌后,未履行公司管理人员职责停止推广,法院最终认定上述被告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 虚拟币交易所拉新推广返佣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严厉监管下,大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如币安、火币网等相继发布公告退出中国大陆市场并对大陆用户进行清查,但仍有不少小型虚拟货币交易所租借境外服务器在境内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一些用户参与其中,并根据平台返佣机制从事为平台推广的活动。 以币安为例,在《币安常规返佣模式指南》中,返佣机制的规则模式概括为“每通过常规返佣模式成功推荐一位新用户注册币安,推荐人即可在新受邀用户通过币安的任何现货(杠杆)或合约市场进行交易时赚取手续费佣金。” 币安常规返佣模式指南2021-04-2014:17 邀请好友加入币安社区·体验赚取加密货币的崭新方式·邀请好友·一起赚取数字货币! 币安常规返佣模式规则: 现货(保证金)与合约交易: 每通过常规返佣模式成功推荐一位新用户注册币安·推荐人即可在新受邀用户通过币安的任何现货(杠杆)或合约市场进行交易时赚取手续费佣金·这意味着·您现可通过现货常规返佣链接或合约返佣链接邀请用户·并通过这两个买道获得佣金·当您的好友通过您的常规返佣链接注册时·您还可以为他们提供交易手续费折扣·(立即邀请)*邀请人可在受邀用户通过交易机器人或跟单交易进行交易时获得佣金。 尽管拉新返佣这一行为相较于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其参与程度更低,但针对目前司法实践当中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处理仍然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用户帮助平台推广赚取佣金的行为伴随一定的法律风险。 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其中不仅定义了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为非法金融活动,同时也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易滋生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要予以严厉打击。 实践中,虚拟币交易涉赌被查处的案件也时常见诸报端,如最高检2021年发布的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中唐某某等9人开设赌场案(“德扑圈”“云巅俱乐部”联盟币对赌),再如近期浙江丽水警方通报的部督20220916开设赌场案(该案当事人通过区块链交易凭证的唯一性实施赌博,涉及全国代理600余人、赌客4000余人,资金2亿余元)等。 由于虚拟币交易所业务开展存在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开设赌场”的可能性,一旦该平台及其员工被定罪后,用户通过拉新赚取佣金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这也是本文第二个话题专门以涉赌平台为例来介绍推荐返佣的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尽管认定该推广返佣涉嫌违法犯罪基于对该平台的最终定性,但仍然需引起有关用户的重视。 此外,基于推广返佣“分享营销”模式的特点,如果参与推广的用户就此转变身份成为“代理商”,通过发展下级不断吸引新用户参与交易投资,赚取返佣的,有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与此同时,基于开设虚拟货币交易所并从事有关交易的行为,在实践中还有被认定为其他犯罪的可能性,因此,为虚拟货币交易所推广而赚取返佣的行为也可能被关联,受到追究,需要有关从业人员注意。具体而言包括: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本案中刘某某与另一被告开发并发行only币,在平台搭建完成后以only币奖励作为引诱进行宣传,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购买only币进行投资。法院最终认为刘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诈骗
类犯罪。犯罪嫌疑人通过架设数字交易所平台并上线其自编自造的U币(本质为没有投资价值的“空气币”),以骗取用户的资金,在运营过程中为吸引更多用户,嫌疑人通过各种方式许诺该U币的高回报,后该U币“暴雷”,价值暴跌直至无法交易。后该案15名被告被判处3-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4] (3)非法经营罪。在广东高院最近发布的一起案例中,被告人在虚拟币交易平台买卖与美元挂钩的泰达币(USDT),被警方查获当天便交易了81.4万个,结合所挂勾美元币值折合为人民币达510万元。后法院认定两被告利用买卖虚拟货币的形式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5] 03曼昆律师建议 用户在帮助虚拟货币交易所推广赚取佣金的过程中应当留意交易平台的经营模式,仔细甄别其涉赌风险,对于一些不知名的小型交易平台更是要慎之又慎。 在推广过程中如存在层层代理并存在形如入门费、门槛费等的费用,以及不合理的高额返佣等情况的,还应当留意该平台是否涉传销活动,以免成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的一员。 由于虚拟币交易在我国的监管较为严格,用户在为虚拟货币交易所做推广的过程中应当结合自身有关投资经历对特定虚拟货币性质进行判断,以防自身参与到推广这些涉嫌
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性质的虚拟币交易活动当中,受到牵连。 如果用户因为参与推广返佣而被办案机关追究,一定要尽早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帮助正确分析与处理自己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尽可能规避所涉及的刑事犯罪风险。 注释: [1]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辽04刑终25号刑事判决书; [2]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0刑终367号刑事判决书; [3]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0)湘0103刑初869号刑事判决书; [4]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le51q67FG2LnX68pB2WUDA [5]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fTkasyUXbTCPzWxZi_NOZQ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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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虚拟货币交易所账户被冻结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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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账户与犯罪活动有关,例如涉嫌洗钱、
诈骗
、赌博、传销等,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便于查明事实和收集证据。如果用户的虚拟货币账户与犯罪活动无关,那么公安机关无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就构成了滥用职权和侵犯财产权。当然,这种情况下,用户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2 公安是否能直接划走涉案资产? (1)传统涉案财物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原则上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是不能由公安机关直接划扣的,都是法院判决以后直接由法院或者法院委托公安机关进行后续的涉案财物的处置。不过,现实中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存在:对于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将涉案财物中受害人的资金直接划扣返还的。如:根据公安部的《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在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进行涉案资金的划扣返还,一是涉嫌的犯罪是电信网络犯罪,即不法分子通过电信、互联网技术骗取/盗取他人合法资金的案件;二是经公安机关审核被冻结的资金确是受害人的合法资金;三是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返还,比如按照直接溯源、按照时间戳溯源时的直接全额返还,以及无法溯源时按照受害人的损失金额和总涉案金额的比例进行返还等。 (2)涉案虚拟财产 虚拟货币作为涉案财产该如何返还受害人司法机关的操作方式不完全一致。虽然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有一些相关的规定和通知,比如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以及最近的包含“两高一部”在内的十部委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但是这些文件并没有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虚拟货币的查封、扣押或冻结的程序和司法处置方式。因此,在实践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和纠纷。 除监管规定外,在技术操作层面,公安机关进行涉案虚拟货币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扣等也具有一定的困难。因为虚拟货币没有实体形式,它只存在于区块链网络中,由一串密码和密钥控制。公安机关要想划扣用户的虚拟货币,他们需要先获取用户在交易所的账户信息和密码,并且要求交易所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和协助执行。但是,交易所可能会拒绝或抵抗公安机关的要求,因为他们也要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利益。 目前实务中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被公安机关普法教育(具体方式各地有所不同)后,往往都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涉案虚拟财产,比如将掌握的虚拟货币转入公安创建的虚拟货币账户地址。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如在网络犯罪的条件下,A盗走了B的一个比特币,B报案后公安抓获A,并让A将盗窃所得的比特币转入公安创建的钱包地址,在确认了B是受害人后公安是可以直接将涉案的一个比特币转给B。 当然,现实中刑事案件往往都是比较复杂的,有大量的受害人甚至也有大量的犯罪嫌疑人,这时是很难进行直接虚拟货币的划扣的,但是查封和冻结仍然是有可能的,扣押的操作一般是将涉案虚拟货币从犯罪嫌疑人账户转入公安的虚拟货币钱包账户。 03公民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如果公民的交易所账户被冻结,完全可以主动提交相应的资产证明和法律文件,证明投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并且资金来源合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不予解除或者不予答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也不予支持或者不予答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是可以选择委托律师来进行协助。 04总结 基于打击违法犯罪的需要,中国公安有权依法冻结公民的银行账户或交易所账户,交易所面对公安的正式文件时,大概率会配合。投资者除了被动等待公安的处理外,也可以主动和公安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争取早日解冻账户。 当然,以上分享的都是马后炮的操作,所谓上医治未病,对于币圈的朋友们来说,如果你有大额的合法数字资产,放在真正去中心化的钱包中或许是个更值得推荐的选择。 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创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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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区块链RWA创业风险与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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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致富的想法而来的用户就不干了,说这是
诈骗
、说这是非法集资。要联合起来将项目方给送进去,然后就有组织有纪律地到各地去报案。项目方的朋友就慌得一比,生怕哪天就被公安给摁头。 说实话,这个就是我们肉眼可见的在中国搞RWA的现实处境,很多有高学历、高认知、遇事讲道理的创业萌新很容易在这残酷丛林中身心受到伤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错以为自己理解的别人也都理解,不仅用户能理解,公安也理解。再加上认为将公司注册在海外、严守团队自身的道德底线,其他的交给市场,自己就能做到问心无愧,不用担心有啥风险,但作为创业者你跟用户讲Web3、讲元宇宙、讲去中心化,但用户只跟你谈到底有没有赚钱,如果他在你这里赚钱了,你就是他的带头大哥或小甜甜,如果他不小心在市场上做了接盘侠,那你就是他眼中其心可诛的牛夫人。 我们有理由相信,很多做RWA的朋友,抱着的初心确实是为了盘活资产促进投资造福用户,但奈何现实情况就是这般的啪啪打脸。如何让自己的RWA项目能够清除淤泥而不染,如何让自己的创业项目涉及法律的风险低一些。这都是除了市场经营风险外,各位惦记着RWA的朋友们所要考虑的。 04如何预防法律风险? 作为RWA的创业者,如果你的市场开拓面向的是中国内地。那么至少在如下三个方面大家是需要格外予以注意: (1)确保资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无论发不发币,出来经商首先不能骗人。RWA代币化的前提是要确保所涉及的资产是合法的,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确保所涉及的资产是真实的,没有存在欺诈或隐瞒的行为。无论你锚定是房子这样的大额不动产,还是一个纯电商逻辑走量的小商品。上有刑法下有消费者保护法,这都得遵守,所以对于数字代币锚定的现实资产务必进行一定的尽职调查和审计、与相关方签订采买协议约定物品的保质保真和售后等事项,这些是最为基础的合规工作量证明。 (2)谨慎发行代币的定性。 这是合规的重中之重。将资产上链发行为Token,无论是NFT还是数字藏品,称呼不重要,重要的是RWA后的这些数字代币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是商品、货币、证券还是其他?这将直接影响发行行为的定性。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是比较明确的,即禁止任何形式的代替货币发行和流通活动。因此,创业者在进行RWA代币化时,要避免将代币定位为货币或替代品;如果RWA代币化涉及到发行股权、债权、基金份额等能够反映投资者享有权利或索取权利的凭证,那么就可能构成证券;如果RWA代币化涉及到交易标准化合约,并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实体资产或履行现金结算,那么就可能构成期货。这些显然都是中国的金融监管红线。请务必要远离。 (3)谨防高频刑事风险。 币圈朋友们都应该熟悉并远离的两个法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支付利息或者以其他方式返还本息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诈骗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因此,如果RWA代币化涉及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支付利息或者以其他方式返还本息的行为,或者涉及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那么就可能构成非法集资或
诈骗
,从而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所以如果RWA代币化涉及到虚假宣传实体资产的价值、收益或风险,或者隐瞒实体资产的权属、抵押或纠纷等情况,从而诱导他人购买或投资RWA代币,那么构成非法集资或
诈骗
的风险就极高。 04结语 RWA代币化把真实世界的资产变成数字代币,听上去是个挺美的主意,可实际操作起来,多少有些一言难尽。对于在中国搞区块链RWA创业的朋友来说,确保资产的合法真实是基础,搞清代币性质是重点,防范刑事风险是底线。说到底,中国对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的规矩就是两条大红线:不认你是货币,只当你是商品;既然是商品,别想着玩金融花样。这规矩明白又直接,区块链创业者只要不踩线,基本就能平安致富。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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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万字长文讲述比特币至上主义文化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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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是拉高出货,且随着大量比特币用户被
诈骗
和不公平的经济模型伤害,一种防御文化产生了。我们认为将代币分配给内部人员的「预挖矿」是不道德的,许多人认为即使山寨币设法创新并创造价值,这种创新最终也会被比特币所吸收,因此它们可能会被视为比特币测试网而被摒弃。山寨币包括了骗局和一些无意义的尝试,这些币都是垃圾币,既不适合作为健全的货币,也不适合作为投资。 至上主义在早期肯定存在,尽管这个词还没有被创造出来。当面对毫无价值的山寨币项目时,至上主义者的态度倾向于坚定地表示「不,谢谢」。我们中的许多人发现,一些人认为他们能够从比特币山寨复制品中快速致富,这是令人反感的。 在协议开发的后中本聪时代早期,当 Gavin Andresen 是项目维护者时,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有组织的开发团队。每个为代码库做出贡献的人都是志愿者——没有钱来资助开发。因此,比特币需要一种开发者文化。吸引和留住贡献者人才的一种方法是通过将山寨币描述成无用的骗局(本质确实是)来阻止他们加入其他项目。 在最初的几年里,网络的各个方面都很薄弱,因此非常需要避免山寨币的吸血鬼效应。如果不用上述的方法,比特币的开发可能不会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实现自我引导,我们看到人才库对该协议的优势和劣势的理解深度之后有了显著提升。 到 2014 年,比特币拥有一群相当活跃的技术贡献者。侧链白皮书发布后前途开始变得光明:我们终于找到了如何让人们能够在比特币生态系统内进行创新,同时又不冒着损害比特币本身的风险的答案。2015 年,闪电网络白皮书展现了在低延迟、大宗交易领域的进一步创新。至上主义者很高兴,因为超级比特币化显然正在进行中。 当然,就在几个月后的 2015 年,我们看到了以太坊的推出,这是一种全新的加密资产协议思路,从而开始了加密资产协议开发的重大转变。 有毒的比特币至上主义 Mircea Popescu 是早期比特币至上主义甚至还没成为一种术语时出现的领军人物,他是一位高产的作家,传播了一些具有持久影响的思想。至少他的一些来自 La Serenissima 的追随者今天仍然活跃,在社交网络上获得了有影响力的地位…… Mircea 的追随者,有时被称为#bitcoin-assets 居民(他们在 IRC 上的空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在他们眼中,如果你在 WoT(比特币 -OTC 信任网络)上没有 GPG 密钥,那么你就不是「自己人」。如果你确实成功加入了 WoT,你还需要进行有意义的互动和交易,并通过其他 WoT 用户的正面评价以得到推荐。 Popescu 是该 IRC 房间的管理员,如果你不适应他们的文化,不了解他们的行话,并且对偏见、厌女和种族主义没有很高的容忍度,那你可能会觉得很难受。Mircea 不太重视他的沟通效果,他会以夸大其词、难以理解的方式发表言论,并不关心别人如何解读。以其反对隔离见证的文章为例,在这篇文章中,他决定通过悬赏暗杀一名协议开发者来「解释」他的观点。虽然他这样做是为了提出一个关于可验证性的有趣观点,但由于其令人震惊的价值观和缺乏详细的解释,绝大多数读者都没有注意这个观点。 #bitcoin-assets 团队非常坚决的反对对比特币进行更改,以至于他们分叉了 Bitcoin Core 0.5,创建了「真正的」比特币基金会,并维护他们自己的全节点实现。 由于融入的摩擦很大,加之外联工作不力,该群体仍然相当小众。尽管 Mircea 本人未能将他的影响范围扩大到 IRC 房间之外(他因对 Andreas Antonopoulos 进行死亡威胁而被禁止使用 Twitter),但他的一些行为被追随者在其他平台上模仿…… 「比特币至上主义」开始流行 Vitalik Buterin 在 2014 年让「比特币至上主义」一词变得流行起来: 「最近有一个在部分比特币社区引起了一些关注的最新想法,我和其他人都将其描述为『比特币至上主义』 - 本质上,这种思想认为存在多种竞争性加密货币的环境是不可取的,推出『另一种代币』是错误的,比特币在加密货币领域占据垄断地位是正当且不可避免的。」 虽然 Buterin 没有创造这个词(之前已经在使用了,正如你从之前的博客文章中看到的那样),但在当时「山寨币都是不道德的骗局」的主流思想下,他确实在定位以太坊和将其对加密资产的观点作为主流观点陪衬方面发挥了作用。把至上主义作为贬义词显然是为了提醒比特币社区思想封闭或缺乏想象力,甚至可以说是反自由市场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无数项目的启动,一些比特币至上主义者更新了他们的观点,立场变得更加微妙,但同时仍然认为自己是比特币至上主义者,因为比特币显然与所有其他项目不同,并且在货币领域没有真正的竞争。另一些至上主义者变得愈加极端,他们认为比特币以外的一切实际上都是骗局,并专注于塑造叙事以支持这种观点。 比特币扩容战争 到 2015 年,我们看到了从 BitcoinTalk 到 Reddit 论坛的大规模迁移,彼时它已经积累了超过 150,000 名订阅者(目前已近 500 万)。虽然 BitcoinTalk 确实有管理员,但它也是一个由许多不同主题的板块组成的论坛,因此只要你在适当的主题区域发帖就不需要过于克制。Reddit 作为一个平台则有些不同。Reddit 中不同的板块都有版主和板块的规则,而且可以通过投票修改内容可见性,我将 Reddit 视为激励群体思维和情感反馈而非理性思辨的平台。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大的板块不可避免地变成了「回音室」,如果你试图讨论一个相悖的想法,那么你的帖子会因为降权到被大家遗忘从而没有什么讨论。 由于围绕如何推进比特币扩容的争论越来越多,/r/bitcoin 的版主决定禁止讨论硬分叉提案。而「技术极致主义」(一切都将成为比特币侧链)将其观点强加于主流讨论之中则成为了一个拐点。为什么?因为 r/bitcoin 版主受到 Theymos 的影响并沉浸在开发邮件列表的技术讨论中。因此,他们只是将其规范带给了 Reddit 上更多的关注者。 自然地,/r/bitcoin mods 禁止讨论某些主题的决定引起了强烈反对,并促使许多人迁移到 /r/btc 板块。现在,7 年过去了,/r/btc 的用户仍在为因「审查制度」输掉扩容战争而「哀嚎」。如果你想深入了解他们的不满情绪,你可以查看「A History of Censorship in /r/Bitcoin」。就我个人而言,考虑到比特币扩容的讨论是在各种平台上进行的,而这些平台并不是由比特币支持者主持的,比如 Twitter,因此,我个人认为对此念念不忘是一件愚蠢的事。重点是:任何关心扩容辩论的人都非常了解双方的立场。 在扩容战争期间,Twitter 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区,并引发了很多争论。虽然这对比特币文化基因来说无疑是一个积极因素,帮助我们接触到数百万人并强化他们对比特币的认知,但我们也有理由相信,Twitter 对讨论质量带来了负面影响。Reddit 的机制和算法倾向于压制争议并创造「回音室」,而 Twitter 的参与机制经过优化以提高有争议的帖子的影响范围和参与度,再加上推文的内容长度非常有限,这使得很多推文虽然传播度高但毫无营养。虽然这可以是一个有趣的游戏,但它不利于保持讨论的质量。 摆脱贬义 文化对贬义词重新定义的历史由来已久。我认为这在比特币至上主义上也有意义,因为我们正在谈论意识形态差异:让许多人反感的比特币至上主义,对于认可的人而言却是非常可取的。我还认为,虽然至上主义是驾驭加密生态系统的一种方式,但它也是一种理想。请记住,Vitalik 对这个词的使用是为了「主导权最大化」,也就是加密生态系统将由比特币主导。尽管比特币在 14 年后仍毫无疑问地占据主导地位,但它并不像许多至上主义者所希望的那样。 在扩容战争和 2017 年 ICO 炒作期间,「比特币至上主义」重新发挥了作用。似乎在 2018 年年中,「有毒的」比特币至上主义作为一个描述词的使用开始真正回升。值得一提的是,当大家发现 80% 的 ICO 是骗局时,比特币至上主义者后来得到了平反。 在扩容辩论中,我们看到 Samson Mow 开始生产帽子作为一种新的社交信号形式。第一顶帽子是「让比特币再次伟大(Make Bitcoin Great Again)」和「让以太坊永远不变(Make Ethereum Immutable)」(取笑 The DAO 分叉事件)。 帽子生产商 Mow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出售了 10 多种款式;在 2019 年底,我们看到 Samson Mow 戴上了「有毒至上主义」的帽子,因为这个词被更频繁地使用——这是一种表明你属于哪个阵营的社交信号,只使用比特币还是使用多种代币。 可以公平地说,2017 年左右对至上主义的重新定义是该主义的死灰复燃。这是一种回应,部分原因是技术至上主义承诺侧链将引发与比特币相关的创新爆炸式增长却并没有实现。但相比于侧链的停滞不前,以太坊和其他协议则出现了采用度的提高和新功能的迭代。由于技术至上主义的说法逐渐站不住脚,人们需要一种不需要侧链就能成功的新叙事。 这就是 Mircea 带来的影响,人们采用了他的风格,以#bitcoin-assets 的形式出现,并将其强行带入对话。 通过重新定义这个贬义词,比特币持有者将其用作社交信号机制。我们也可以看到至上主义者在表达「比特币不是加密货币」的观点时发出了类似的信号。虽然从技术上来说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但它暗示了比特币与其他所有加密资产协议之间深层次差异的意义。 大同世界 在 2018 年和 2019 年,我们看到了成为下一轮典型比特币至上主义基石的雏形。比特币标准发布,无数新的 meme 被制作出来并进入人们的视野。 比特币扩容战争并没有轰轰烈烈地结束,而是在多年的「呜咽」声中戛然而止。到 2020 年,很明显,大量的大区块比特币分叉并没有很强的吸引力。很多曾经积极参与比特币扩容战争的 OG 都感到厌倦,但这给新人留下了填补空白的机会。没过多久,新冠疫情提供了机会,有很多专制者遭到抨击,印钞机也开足了马力。 在新冠疫情期间,我们看到了极端生活方式的加速发展,而这些得益于某些极端文化(例如「激光眼」、政治民粹主义等)的加强。 需要说明的是,我本人也参与了上述一些活动,这并不是对上述任何话题的评判。 新冠大大加速了比特币至上主义意识形态的演变,从传统的面对面活动转向了新的媒体形式,例如虚拟现实。疫情造成的混乱使得探索其他内容分发渠道变得至关重要,而那些利用社交媒体参与的人则是主要受益者。一大批对比特币了解有限的新人在这些新的舞台上主导了话题,而其他比特币爱好者也在这些舞台上寻求信息和娱乐。由于比特币兴趣小组的无国界性质,比特币爱好者在这个网络互动的新时代已经占尽先机。早期的比特币使用者往往是聪明的、逆向思维的人,他们乐于对与疫情相关的专制主义进行热议,并不断推陈出新。 大流行期间的旅行限制也在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美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有助于提升受封锁影响较小的美国人的形象,从而使 2020 年后的叙事在很大程度上倾向于数字黄金。这种说法对比特币来说并不新鲜(它一直占主导地位),但从逻辑上讲,它对那些能够使用现代金融基础设施的第一世界人民,以及那些需要缴纳美国税收的人更有吸引力。 在此期间,我还观察到了「思想领袖」的加速趋势。我看到教育家和建设者被那些看似艺人和表演艺术家的人所淹没。那些擅长「增长黑客」的人尽管只提供肤浅的内容,却积累了大量受众。这种情况在疫情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但现在更加严重。 问题在于(现在也是),「扩容战争」的教训非常复杂,不易直观理解。如果你希望提高你在社交媒体网络上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这些内容并不适合你。 之后发生了什么? 新平台以讲故事为主。一些「老前辈」开始把「伟大的战争故事」讲给天真的新人听。之后新人开始参与口述故事,讲述上一代人的传统,但他们没有第一手的信息,因此他们的观点也没有任何创新,就好比是复印件。 这些平台(Clubhouse、Spaces)的经济学是为冗长的独白而设计的,因此它们的参与机制只会进一步刺激这种行为。 主流比特币文化就是这样从思想的表达(2017 年时代的辩论)退化为旧故事的再现。旧的敌人被更符合时代潮流的新敌人所取代,但我们却保留了过去「比特币玩家对抗世界」的风气,这导致许多新手过度捍卫自己的信仰。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循环,因为在 2017 年,人们说 2014 年的讨论有多好,而在 2014 年,人们怀念 2011 年的讨论。这是社区从小众变为主流时自然出现的现象。 反至上主义者的反击 有毒的至上主义者的极端主义让许多温和的至上主义者感到不舒服。那些敢于直言不讳的至上主义者积累了大量的受众,他们必须做出决定:是继续谈论他们认为有趣的事情并接受辱骂,还是自我审查并将自己限制在比特币的回声室中。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这有点令人遗憾,当一些公众人物屈服于受众的俘虏时,这肯定会产生寒蝉效应。 一些温和的至上主义者转而成为极端分子的挑衅者,这些人被称为「反至上主义者」(Antima),他们喜欢指出极端的至上主义者的弱点 / 虚伪 / 令人憎恶的行为,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刺激他们。如今,这也包括通过使用让极端至上主义者讨厌的方式来「使用」比特币(例如比特币 NFT)。 不同的至上主义 下面我将讲述我对目前至上主义的观察,可能会有些主观,有些争议。 什么是至上主义? 比特币至上主义者的信念是什么?比特币是最好的货币形式,没有其他项目能够获得相同属性,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固定的信念。比特币不可侵犯必须受到保护,这是最低共识,但以什么样的形式来保护还存在很大分歧。 我个人认为,至上主义是一种务实的决定,它源于我们最稀缺的资源:时间。 比特币至上主义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1、完美构想。比特币具有无法重新创建的独特属性(无领导、公平供应分配)。 2、货币生产的道德。由于第一点,比特币是所有加密资产中唯一符合道德的货币,因此其他加密资产应该被拒绝作为货币。 3、保护少数人权利/个人主权的文化。 几乎所有至上主义的变种都源于上述原则。然而,没有人能定义其完整意识形态。随着比特币的采用率增长、用户更加多样性,看待比特币的角度也越来越多。 几年前,Giacomo Zucco 从一个自称有毒至上主义者的角度提出了他的分析,虽然是半开玩笑的说法,但对于许多极端的至上主义者来说仍然适用。 毫无疑问,在至上主义的实现路径和优缺点方面,至上主义者和非至上主义者之间有着不同的认知。 非至上主义者如何看待 至上主义者如何看待它 情绪化的 合理的 教条主义的 经验的 有毒的 健康的 粗鲁的 有教育意义的 悲观的 乐观的 不过,许多至上主义者看待“有毒”的至上主义者的角度,和非至上主义者普遍看待至上主义的角度几乎一模一样。 简单无毒的至上主义 关于比特币的对抗性本质以及至上主义的相关文化如何不友好,Neil Woodfine提出了合理的解读。 在你所能找到的市场中,加密资产市场是最接近自由市场的。这意味着,这是一个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市场,你不能依赖任何权威机构来保护你免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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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会导致很多的骗局。 至上主义者如何看待自己 根据 KISS 原则(保持简单、愚蠢),坚持使用比特币是有意义的。比特币是人们一致认为不是骗局的少数项目之一。人们可以出于各种原因提出这一主张,但比特币文化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注重仔细分析,社区对所有的变化持怀疑态度。因为区块大小之争留下的伤痕,比特币社区会对每一次共识变化都进行事后分析,迄今为止只有比特币社区会这样做。 但这正是它的独特之处——它是没有主人的金钱。但许多其他项目,就算不是恶意骗局,也可能是支持者自欺欺人的骗局,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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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要高得多。加密货币领域中很少有项目是真正无领导的。 与其他加密货币项目相比,比特币显然更加安全。投资其他代币类似于天使投资或低价股票投资,购买者不能受到任何法律保护,风险很高。 比特币至上主义及其自我保管、不信任第三方的文化,是不成熟的散户投资者的安全避难所。 可以说,比特币将是我们推出不受任何人控制的公平货币体系的唯一机会,因此我们应该对代码和文化持保守态度。虽然比特币具有多层保护,例如矿工和完全验证节点等,但其基础仍然是投入时间和资源来构建和维护网络的人类之间的社会共识。 至上主义确实在保持比特币文化的稳健方面发挥了作用。具体而言,如果你想要修改比特币供应机制等,最好就别费心了。有毒的至上主义者很好地排斥了这些人。最终,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比特币的代码将反映我们的集体精神。因此,完全有必要创建一种有效的自我选择机制,来防止比特币政策的神圣性产生漂移。 至上主义道德 许多至上主义者认为,投资其他加密货币是愚蠢、不道德或无趣的,应该予以劝阻,造福他人,并作为消费者保护的一种形式。 这可以追溯到山寨币的早期,很少有成熟的投资者能在堆积如山的垃圾中筛选出宝石。从 2017 年开始,很多项目投入大量广告预算、掠夺毫无戒心的零售市场,2022 年崩盘的最大骗局之一甚至在 Super Bowl 上投放广告! 事实证明Larry是对的 虽然消费者保护的目标令人钦佩,但其效果如何并不清楚。新人在决定购买 NFT 或代币之前,很少会了解比特币至上主义,很多人只有在经历惨痛教训后才会成为比特币至上主义者。 虽然至上主义者普遍认同非比特币项目大多是愚蠢的或是骗局,但在如何使用比特币方面,大家却存在一些有趣的内部冲突,比如,如何判断一个用例是有用的还是垃圾。 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一种观点在加密货币群体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另一种观点似乎仅限于比特币至上主义者。 1、经济学是判断是否为垃圾的唯一标准。Gas费确保了区块链的永久存续,因此,任何对链的付费使用都是“好的”。 2、可访问性是最重要的。比特币用户确保了区块链的永久存续,因此,使比特币使用成本变高,或者以牺牲集体(矿工)利益为代价而使某一群体受益,这都是不道德的。一个有道德的比特币爱好者应尽少地使用区块链,保持较低的 Gas 压力以防止集体的悲剧。 比特币不仅仅是货币,它还是一种新型数据库,能保证数据的完整和稳健,可用于提高锚定在其中的其他系统的可信度。对于一些认为比特币应该只是货币的至上主义者而言,这种观点令人烦恼。 多年来,关于如何“正确”使用比特币的冲突已经多次出现,争论的焦点通常是某个用例是否应被视为垃圾。 邻避主义(不要进入我的区块链) 在以太坊成为垃圾币的主要生成工厂多年之后,最近比特币 NFT 也引发了争论和反对。通过类似 RGB 和 Taro 的技术,在比特币和闪电网络上发行代币将可能复兴——这很可能成为不同的至上主义者下一个主要争论点之一。 我相信这是由至上主义的“货币生产伦理”造成的。该伦理的缺陷在于它不能完美地反映比特币,因为在技术层面上,比特币还是一个可用于许多货币/代币的数据库,而货币生产伦理限制了让比特币成为更广泛经济体的潜力。 邻避主义导致了一种奇怪的分裂和潜在的虚伪:一方面,他们谴责人们使用其他协议,因为人们“应该在比特币上构建”,另一方面,他们又谴责那些在比特币上构建的人“做错了” 。 作为一名技术专家,我相信比特币仅仅会受到人类聪明才智的限制。长期以来,至上主义者认为,任何其他加密货币可以做到的事情,在比特币、比特币网络或实际上相同的中心化替代方案上也可以实现。然而,近年来流行的观点倾向于是“比特币不应该做____”,而不是“我们可以在比特币上做____ ”,现在正按照他们的意识形态积极的限制比特币经济的发展。他们声称,这是为了保护比特币免受不可预见的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毒的至上主义 对于绝大多数比特币用户而言,拥有比特币并没有与其生活方式或文化产生关联,比特币只是他们投资组合中的一项资产。有人认为,比特币持有者对网络的未来并不那么“重要”,因为他们没有做出太多贡献。但也有一部分比特币持有者将比特币作为自己的个性,并用心投入其中,花费大量时间来传播比特币……有争议的是,他们会羞辱那些持不同观点的人。这种有毒的比特币至上主义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文化,这让大多数温和派感到非常懊恼。 当他们遇到挑战他们信仰的观点时,他们会产生敌意,甚至像“网络大黄蜂”一样“蜂拥而至”,攻击他们所选择的目标。他们将比特币之外的所有资产(包括传统资产和其他加密货币)都视为骗局,认为其注定会失败,虽然现实表明至少有一些项目正在蓬勃发展。此外,他们相信任何在比特币之外构建的东西最终都将构建在比特币之上,尽管缺乏证据。总之,他们认为比特币以外的其他投资都是错误、欺诈或骗局。 这是一种纯粹的文化和社会标签,让人感到反感,这种对于纯粹程度的测试是没有尽头的……那些越来越严格的要求纯粹的人都是小丑,他们永无休止。在“每个人都是 Shitcoiner ”一文中,你可以找到其荒谬性的最好例证。 “如果你在痛苦的粪坑上花了合理的时间,那就是推特,以及比特币推特中稍微容忍的一个子部分,现在有一件事很清楚了:没有真正的比特币。哦,不要@我,snowflake。是的,我以前都听过,你在25岁生前读了两遍《Sovereign Individual》,你在睡梦中也可以对比特币的事情倒背如流,你一天只吃一顿饭,你已进入 Nostr 上的活动前50名,你喜欢晒你的球。我明白了,你尽力检查了所有的原则。但你没有,为什么?因为你不是一个真正的比特币创造者,这就是为什么。你可以认为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并通过了每一次纯粹度测试,但你最终会发现失败了。亲爱的,这让你不是一个真正的比特币创造者。不仅仅是你,还有我们所有人。比特币至上主义者不仅不是真正的比特币制造者,他们实际上是垃圾制造者。” 在所有关于比特币至上主义的讨论背后都有一个特别棘手的问题:如果你不与他们进行长时间对话,那么就很难判断他们是理性的还是感性的,科学的还是教条的。在流行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对重要的原则进行讨论很难产生效果。 不同的至上主义 与传统的物质空间文化不同,比特币持有者并没有地理界限来引导其文化。在比特币社区中,没有人知道你的身份,除非你自己披露。比特币文化是有各种各样的,尽管一小群活跃在社交媒体上的人让人产生了刻板印象,但 Twitter 上高调、咄咄逼人的比特币爱好者并不能代表“比特币文化”,甚至比特币 Twitter 作为一个整体也不能代表比特币文化。 Hive 对“比特币 Twitter”社区的 22,000 个帐户建立了索引,但比起预计数百万的比特币持有者而言,这也只是九牛一毛。Hive 的研究表明,大多数比特币爱好者并不关心比特币文化,也不会花太时间谈论它。 比特币: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 有的比特币支持者选择遵循白皮书的正统观念,但是,白皮书仍然可以用多种方式解释,并且存在已知的缺陷。 一些比特币爱好者相信比特币是神圣而纯粹的,因为它的“完美构想”和无视巨额财富的神话创始人。他们喜欢引用中本聪,即使是断章取义,只要这能进一步推断出他们想要的观点。但与此相反的是,另一些人认为中本聪可能只是出于一个无关紧要的好奇心。 比特币没有官方领导人,但有些人选择担任拉拉队长,并尽可能的让更多人同意和追随他们认为的正统和道德。有些人将他们视为一种邪教,事实上,他们确实具有一些类似邪教的属性……但如果将比特币与宗教进行比较,我认为它不太像天主教,更像是新教甚至伊斯兰教,因为他们没有天主教会那样的结构和等级制度,相反,有一些独立学者根据他们的教义和解释聚拢了一批追随者。 一些至上主义者是清教徒,他们讨厌区块空间被用于比特币转账之外的任何用途。可是,另外一些人却非常乐意为区块空间存储数据付费。 一些比特币支持者认为,必须反对任何非比特币协议,因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会与比特币竞争网络效应。其他人则相信,比特币已经注定会获胜,因为相比之下,其他竞争网络都较弱或者有缺陷,与脆弱的对手作战是一种资源浪费。 比特币至上主义不一定意味着只要比特币,因为比特币不会提供很多功能。虽然至上主义的前提是比特币最终将提供所有功能,但比特币并未实现爆炸性增长的创新,事实上,一些至上主义者甚至拒绝任何非货币功能的东西。 反对有毒的至上主义 现在,我们已经确定至上主义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话题。这不足为奇,人类是复杂的社会性动物。虽然边界极其模糊,但我尝试将明智的行为和有问题的行为划出一些粗略的界限。 防御性与进攻性 相对于有的人为了个人利益而在比特币属性或自己项目的属性上撒谎,捍卫比特币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攻击那些对其他项目感兴趣的人其实是没用的,成为一名比特币爱好者并不排斥对其他事物感兴趣。 在许多情况下,“有毒的至上主义”也可能是合理的,因为他们对威胁或抱怨比特币的人采取了原则性立场,比如,“网络大黄蜂群”对那些希望看到比特币失败的 FUD 主义者或独裁者做出防御性反应是恰当的。 比特币没有像许多山寨币那样的营销预算,山寨币爱好者往往是在激励措施下散布关于比特币的 FUD,以使自己爱好的项目显得优越。在某些情况下,与山寨币有关联的人会赞助对比特币的攻击,例如,Ripple 执行主席公开赞助了 500 万美元以质疑比特币工作量证明的安全性,一些以太坊支持者提出了一种“超声波货币”的观点,认为以太坊的货币属性更优越,因为它更具通货紧缩性。 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辩护行为是合理的,因为如果山寨币制造者不攻击比特币,也不试图“搭上比特币的顺风车”,那么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冲突。 但是,当比特币爱好者闯入其他人的生活,并从道德优越感的角度攻击他人时,就已经逾越了界限,有毒的比特币至上主义者表现为“比特币还没有大获全胜,其他人都必须失败”。 以下是有毒的至上主义的聊天记录截图,虽然这不能代表了所有有毒的至上主义者。我注意到他们有一个规律,他们中的许多人倾向于循环使用不同的 Twitter 帐户,因为他们发布的内容,其账号很容易被封禁。 还记得那个曾喜欢发出死亡威胁的人吗?Mircea Popescu!这种威胁并不好玩,任何这种程度的极端行为都应该被谴责。虽然有些人声称这是比特币特有的问题,但事实却是,每个发展到足够规模的社区都会有一部分人充满仇恨、刻薄。遗憾的是,这些人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成为他们自己所讨厌的人:Buttcoiners。 有毒的至上主义令人讨厌 在过去十年里,我很喜欢观察 Buttcoiners 和加密货币批评家,因为他们花大量时间来取笑这个行业的滑稽行为,并看着它的价值以数量级增长,同时否认其有任何真正的价值。不幸的是,多年来,我看到这些批评者和有毒的至上主义者之间出现了更多的共同点。 有毒的至上主义者坚信只有比特币才能成为成功的加密货币,他们经常将所有其他加密货币称为“垃圾币”,他们倾向于贬低和侮辱对任何山寨币表现出兴趣的人,并将他们贴上“shitcoiners”的标签。 然而,除了比特币之外,其他技术都没有任何价值吗?智能合约、DeFi 和 NFT 完全没有价值吗?这种狭隘的心态类似于邪教,因为他们完全不承认当下正在提供效用的加密资产生态系统。看到人们对历史的无知也很有趣,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NFT 和 DEX 其实是比特币元老们的想法。这些都是最新一代的清教徒的想法,只有他们才会认为这些是没有价值的。这怎么发生的呢?原因有很多,但我推测最常见的原因是: 1、那些涉足 NFT 和 DEX 的人受到伤害了,于是彻底拒绝它们。 2、由于这些并没有在比特币上开发,而且未来似乎也不会,谴责它们比尝试去开发会更容易。 有毒的至上主义者似乎不明白,比特币和其他多个项目是可以一起取得成功的。在社区内看到封闭思想和邪教般的行为令人沮丧,虽然“金钱”往往是零和游戏,但技术和财富显然不是。因此,我相信多个加密资产网络将存在并服务于不同的场景。当然,由于网络效应以及没人愿意管理数十种不同代币,加密货币的价值仍将集中在最大的少数几个代币中。 市场已经证明,非比特币协议将继续存在,并提供独特且有价值的功能,目前已有数十亿美元通过其他加密资产协议进行存储和转移。人们愿意支付费用来使用这些区块链,并为这些网络上的矿工和利益相关者带来可观的收入,否认这一点就是忽视真实的自由市场。不要妄想所有的非比特币项目都会崩溃! 一方面,因为监管机构并不令人满意,发现骗局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人们支持自我监管的原因。另一方面,如果你把你不喜欢的一切都说成是骗局,你就会陷入“狼来了”的尴尬处境,大多数人会认为你是一个恐惧谣言的散布者,更多的是在制造噪音。 新一代有毒至上主义 成为一名至上主义者有很多合理的原因,但我怀疑许多“最新一代”并没有遵循元老们的路径。事实上,他们可能已经忽视了基本原理,并被灌输了迷因/故事/文化,而没有吸取最本源的内容。 当比特币成为讨论焦点时,观点的质量和深思熟虑决定了讨论者的声誉,平台也会持续的奖励广泛长期的对话和辩论,随着时间推移,这会出现良性发展。 然而在疫情爆发后,一些人开始加大运营社交媒体,以此增强自己的影响力。许多名人注意到 Twitter 的激励机制,他们在帖子中变得越来越具有挑衅性,试图让自己更引人注目,大声喊叫,试图影响更多的新人。 我相信,理性和聪明的人会迎合算法,大家优先考虑进行容易引起关注的话题,而不是相对无聊或复杂的话题。对比特币讨论话题的质量而言,这种转变的影响完全是负面的。那些迎合这些策略的人成功的吸引了观众,但是对比特币经济和比特币文化造成的附带损害方面却基本上没有人讨论。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么这一定是有害的,因为最新一批至上主义者无法从逻辑上捍卫他们的信仰,他们更有可能诉诸谬误,进一步降低讨论的质量。 正如 Rigel Walshe 提到的模仿理论概念,简而言之,将比特币的许多关键原则提炼成为简洁有力的模因,这对比特币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它使得其基本原理的传播更快、更容易。讽刺的是,这篇文章的长度将限制其传播,我并没有忽视这一点。但不幸的结果是,虽然模因使主流化变得更容易,但也必然意味着人们对其基本原理的理解变得肤浅,并最终迷失。 当一些表面上理解比特币的人鼓励新人采用时,会发生什么呢?他们会模仿其做法,并试图采用更加极端的方式,这会加剧冲突,甚至冲突已不再集中在认知或技术方面,而是冲突变成了一种文化。 如果用模因来对话,我们就会失去细微差别,而有毒至上主义者遇到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拒绝细微差别而产生的——他们倾向于非黑即白,要么支持我,要么反对我。 这会产生一个副作用,反对者很容易渗透进来并发出看似正确的观点,诱骗人们跟随其进行某种骗局。 伊吉克 迈向更健康的文化 如果有一点点毒性是好事,我们怎么能说毒性是坏事呢?我们并不总是需要有一个攻击目标。我们不缺少希望看到比特币失败的敌人,但我们也不需要在自己的队伍中积极制造新的敌人。 避免自身免疫反应 如果我们把“有毒的比特币至上主义者”比作比特币免疫系统中的白细胞,那么,它们有时会在一些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失灵,这是由于他们过于关心并对任何可疑行为做出本能反应。以比特币核心对代码更改引起的强烈反对为例,这一事件特别能说明了一些人的敏感性,因为该变化对比特币核心功能完全没有影响,更不用说威胁到比特币协议。 于是我们看到一个观点,有毒的至上主义者非常关心比特币,以至于他们认为黑名单命名问题是对开发人员资源的浪费。他们的担忧是否用错了地方呢?是的。这是不健康的吗?难说。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没有领导者的开放项目,没人能决定什么是重要的以及贡献者的努力方向。 世界经济论坛曾将比特币闪电实验室放在其网站上,虽然闪电实验室与其没有任何关系,但有毒的至上主义暴徒仍然试图关掉闪电实验室,这很好的说明了比特币是如此容易被挑拨离间,有毒的至上主义可以成为针对比特币的武器。 还记得最资深、最受尊敬的比特币教育家因对智能合约感兴趣而被“取消”吗?Andreas 因撰写《精通以太坊》而受到强烈反对,对此他不得不做出解释。 “如果你认为我会通过限制我的求知欲、拒绝阅读或学习来‘忠实’于至高无上的比特币,那不是科学,那是宗教,而且我不信教。这是一个试金石,一个忠诚度测试,一个纯洁度测试,但我什么都不会做,我将保持求知欲。 ”—— Andreas Antonopoulos 迈阿密比特币 2022 年会议的摘录很好的说明了上述单一文化现象,这次会议被描述为“仅限比特币”的活动。 货币至上主义 2020 年,我写了一篇关于“垃圾币和 STO ”的文章来澄清我对代币化证券注册的立场,我可能是第一个使用“比特币货币最大化”一词的人。回想起来,我试图在传达一种被称为“垃圾币至上主义”的观点,虽然非比特币协议不具有比特币的属性或稳健性,但也应该接受它们的实用性。你可以是一个比特币至上主义者,认为比特币是迄今为止最好的货币形式,但同时,也可以在“完美货币”之外发现价值。 我认为,创建和印制自己的货币与发行公司股票之间存在重大区别,现在有很多组织模糊了两者的界限。我认为,后一种是完全有效的,它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组成部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许多至上主义者对加密货币协议的非货币用途不感兴趣,他们只对将货币属性与其他部分区分开来感兴趣。他们会认为,实用程序与比特币应该完全分开,不与其竞争,比特币不应该像消费品(用于消费)或资本(用于生产消费品)那样是一种商品。然而,存在各种各样的此类商品并没有什么问题,更多的资本生产更多的消费品,拥有更多的消费品意味着更多的财富。 新货币的创建并不会增加财富,最好有固定数量的货币,因为货币只是促进商品和资本贸易的一种手段。当使用单一货币时,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利用同一个商品定价系统,然而,拥有两种或多种货币时,商品定价就需要在不同货币之间转换,这会导致贸易系统倒退。 从这个角度而言,拥有单一货币是最佳选择。增加新货币并不会导致财富增加,它只是进行了财富的转移。“比特币至上主义”描述了一个事实,拒绝将自己的财富转移给其他货币的发行人。 不幸的是,当道德至上和纯粹度测试的文化成为常态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请记住,当你将至上主义推向荒谬的程度时就会变成下面这样。 至上主义的混乱含义 整篇文章有点像开玩笑,因为比特币至上主义并不仅仅是刻板印象。 请记住我们今天是如何来到这里的: 一开始,只有比特币。 许多廉价的模仿骗局随之出现,被称为“垃圾币”。 有人想要改变比特币但被拒绝,于是他们把思想保守的比特币持有者称之为“至上主义者”。 这引发了比特币支持者和多币支持者之间的争论。 至上主义者将这个词视为一种反主流文化运动。 多年来,这种文化在大量的辩论中不断发展和强化。 在分叉之争平息后,一些人加速了至上主义,并因各种流行病因素而加强。 这种消极情绪非常令人恼火,以至于在比特币持有者中引发了一场“反至上主义”运动。 现在,由于各流派间的竞争,我们生活在一个“比特币无法被真正定义”的时代。 比特币本质上是反文化的。这是一个敌对的环境,我们不应该期望每个人都能和睦相处,而比特币就是给敌人的。 比特币至上主义本身既不好也不坏,它的诞生是对骗局和糟糕项目的理性反击。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目睹了至上主义者的演变和分裂,一些人选择了更为微妙的道路,另一些人则保持专制主义。 可以确定的是,只要保持理性,几乎没人会从根本上反对任何特定的至上主义观点。几乎所有的戏剧性事件,都是人们在传播或捍卫自己观点时的自然反应。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纯粹是政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对于像我这样的技术专家而言,这相当无趣。 我相信,有时为了捍卫比特币而采取一些极端措施是有必要的,我在扩容辩论中也使用过类似的策略。不过有争议的是,这种方式具有攻击性和侵略性。 但如果这是为了增加比特币的采用,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策略。这不但无法扩大规模,反而会通过越来越严格的纯粹度测试分裂了自己的社区。这类似于我们在“大区块主义”中观察到的分裂——他们中的许多人分叉到 BCH,然后更少一部分人分叉到 BSV,网络越来越小,价值也越来越小。 比特币至上主义既没有消亡,也不会消亡,它会存在并很好的发展下去。一些人试图使其成为一种更独特的亚文化,但这些人的至上主义者身份正受到质疑。 我们该何去何从? 这显然是一个复杂的文化和社会问题,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我想到了一些原则: 假设反对者是善意的,除非有确切的反面证据。 往你喜欢看到的方向改变。 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怎样对待别人。 不要让自己沉默。 不要主动挑衅。 自己活,也让别人活。 我个人的推特策略: 比特币至上主义可能会从品牌重塑中受益,不过这样做有着双重挑战: 1、讨厌比特币的人(无币者和山寨币至上主义者)会大力污蔑比特币。 2、比起温和的比特币爱好者而言,那些有毒的至上主义者更愿意花时间来延续刻板印象。 我认识的绝大多数至上主义者都对他们的观点充满信心,他们坚定的认为比特币将占上风,根本没有必要批评竞争项目。只有少数喜欢在社交媒体上争吵不休的人成为笑柄,同时塑造了一种不适用于大多数人的刻板印象。我们无法阻止这些人,但可以拒绝成为他们。 有毒的至上主义者的叙事毫无疑问是错误的,把他们称为“比特币清教徒”可能会更准确。“做好准备,比特币清教徒模因即将到来!” 虽然所有至上主义者都同意比特币是最好的货币形式,并希望看到它继续成功,但清教徒们却觉得需要尽力拒绝任何其他事物,用各种纯粹度测试将比特币用户分为“内部人士”和“外部人士”,并惩罚那些对非比特币项目感兴趣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后,你认为自己是比特币至上主义者吗?如果是,请确信自己就是!如果有人尝试用纯粹度测试来反对你的至上主义主张,请嘲笑他们的独裁主义! 冷静的自信和批评胜于盲目的邪教般的愤怒。我相信,许多“在网上极度不满的人”可以从坚忍中受益。密码朋克宣言中的这句话值得借鉴: “我们密码朋克寻求你们的问题和担忧,并希望与你们接触,这样我们才不会自欺欺人。但是,我们不会因为有人不同意我们的目标而改变自己的路线。” 我不认为有毒的至上主义者阅读本文后会改变,我只是想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我对有毒的比特币持有者没有仇恨或恶意,我也认为他们在指导比特币采用的叙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同的是,我对他们感到遗憾——他们花费大量时间来传播消极情绪,并肤浅的争吵一些没有实质性的内容,这是一种耻辱。 那些花费大量时间在社交媒体上的人应该问问自己: 你会照搬模因文化吗,还是会通过严谨的研究来捍卫它们? 你想创造戏剧还是想创造价值? 您是在提供信息还是在制造噪音? 你的论点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 如果你对人们使用比特币以外的协议感到不安,请不要通过嘲笑他们来宣传比特币。最好将愤怒转化为富有成效的事情:少说话,多建设。 “我们太专注于建立行刑队,却忘了真正的敌人是谁。真正的敌人是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腐败的裙带资本主义和破坏性的银行体系,它们是绝对集权的,与我们的价值观完全不同,并对世界造成了巨大损害。”—— Andreas Antonopoulos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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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2-20
北京检方:数字经济新业态伴生犯罪增长态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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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8203件11625人,主要罪名包括
诈骗罪
(电信网络
诈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网络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数字经济新业态伴生犯罪增长态势明显。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新兴模式的迅速发展,衍生出虚假投资理财APP、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虚假期货投资平台等新型
诈骗
手段,披着“网络投资”的外衣行
诈骗
之实,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是网络犯罪向民生领域侵蚀蔓延。包括利用定制版“抢号软件”抢挂知名医院就诊号,恶意抢占医疗卫生公共资源;在教育培训、资格考试等领域通过虚假宣传对特定需求人群实施“精准
诈骗
”。 三是黑灰产业链为网络犯罪“输血供粮”。网络犯罪的黑灰产业链形态复杂多元,上、中、下游链条盘根错节、快速迭代,助推网络犯罪手段多样化、引流精准化、行为隐蔽化。 四是匿名“洗钱”手段助推上游犯罪滋生。包括以为主播冲榜打赏为幌子,将打赏资金隐蔽回流至上游犯罪分子手中;利用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追溯难等特点,以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白”赃款。 五是互联网企业数据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一方面,犯罪分子通过“撞库”、网络“爬虫”、“钓鱼”网站等方式非法获取企业存储数据;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通信公司等持有客户核心资源的单位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司数据并出售。 “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坚决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杜邈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
诈骗
及关联犯罪,积极参与“云剑”“断卡”“断流”“拔钉”“清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民生领域网络犯罪,从严惩处利用网络
诈骗
老年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抢占医院号源、协助考试作弊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制作“黑客”软件、封装涉诈APP,为电诈分子“吸粉引流”,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直播平台打赏“洗钱”等新型网络黑产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数字检察战略深入实施,大数据赋能网络犯罪检察“提档升级”。据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思维和科技手段,积极建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深挖彻查网络犯罪,为网络检察能动履职提质增效。北京市检察院指导昌平院建用涉“两卡”案件漏犯漏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助力构建京津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诈骗
工作一体化新格局;指导海淀院建用“涉科创企业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检索分析、碰撞比对,挖掘网络黑灰产犯罪源头,助力提升网络监管效能。 典型案例:通过“暗网交易”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8起北京市检察机关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典型案例。其中,“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暗网交易”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间,李某某登录“暗网”,通过加密通信、虚拟货币支付等方式,购买、出售涉大学生、银行客户、保险客户、网购用户等特定群体的公民个人信息900余万条,涉及全国二十余个省市。李某某从中非法获利。 2021年10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同时以李某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责任,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2月25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同时判处李某某在国家级媒体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删除其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0万余元。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该案系一起通过‘暗网交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犯罪案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禹橦表示,犯罪分子通过具有“阅后即焚”功能的加密聊天软件沟通,使用虚拟货币支付,在“暗网”大肆交易公民个人信息,涉及信息范围广泛、信息数量巨大,严重侵害公民利益。 “针对犯罪手段的高度隐匿性,检察机关对电子数据、鉴定意见、资金交易记录等证据综合分析、比对碰撞,准确认定涉案信息条数及非法获利情况。充分发挥网络检察综合履职优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精准打击犯罪的同时,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陈禹橦说。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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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2-19
NFT数字藏品维权成风哪些行为会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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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斧:一旦亏钱,就是平台虚假宣传、集资
诈骗
、老鼠仓。但每个平台的成立背景、经营细节、IP宣发等都有所不同。 平台被立案的成功案例,并不意味着,这些材料能够完全照搬套用。有时,用户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平台实际情况,一味的强调“
诈骗
、老鼠仓、传销(业内常用CX)”,各个看起来都很有力、一击致命,各个都落不到点上,反而模糊了相关部门的调查重点,也阻碍了调查办理进度。 缺乏法律意识 合法是维权的基石。维权第一步,首先要明确权益受到侵害的基本事实,有了存在侵权行为的基本判断后,结合想要达到的维权目的,确定需要采取的恰当救济方式。例如,给税务局提供
诈骗
、CX的线索,显然行不通。 其次,要基于双方纠纷的相关情况,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不管采取何种维权方式,都需要有材料佐证自己的主张。没有证据的维权活动往往难以让人信服,甚至可能导致个人自身权益受损。 过于激进 部分数藏用户,为了引起平台方的重视,在维权过程中采取一些极端的激进手段维权,这种做法往往会导致事态升级,彻底打碎了双方本可能存在的协商和解谈判基础。 此外,还有些用户以“带头维权”要挟平台方,主张远远超出实际情况的赔偿数额。用户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公布相关内容、带头维权等方式,对平台方造成心理强制,借此获得不应当获得的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03不理性维权的法律风险 数字藏品维权往往是群体性事件,一个维权的出现后,通常短期内便迅速组建了维权群,聚集起上百号维权用户也不在话下。这几十上百个维权用户的构成也相当复杂,有带头主攻的,有打辅助的,更多的是持观望态度,等积极的那一拨人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再加入的。 维权路漫漫,为了调动其它用户的积极性,部分人员可能会采取人肉曝光、人身攻击、侮辱谩骂、捏造平台相关事实、聚众闹事等不理性的方式进行维权,既影响了数字藏品平台的正常经营,也有可能给平台主营人员的身心和生活带来严重困扰。以下对常见的几种激进行为和应对措施简要分析: 侮辱谩骂的法律风险 公司和主营人员都依法享有名誉权,且不受任何人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遇用户谩骂侮辱公司人员、进行商业诋毁的,平台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此外,侮辱、诽谤公司人员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捏造事实的法律风险 行业中,还存在部分用户已经不再考虑弥补损失,种种行为就是为了把平台老板“送进去吃国家饭,带银手镯”的情况。他们往往和平台方积怨已久、矛盾深重,但孤掌难鸣,所以故意虚构、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平台情况,来聚集维权用户,并以这些未经查证、没有依据的材料为基础,号召不明所以的用户联合报案。 这种行为,轻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3项规定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重则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既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也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聚众闹事的法律风险 此外,出于政策考量、行业惯性等原因,大部分数字藏品平台方都选择了海南作为注册办公地址。 依赖于公司基本工商信息的公开透明,多名数藏用户有组织地聚众到平台办公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的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情绪过激下毁坏财物,爆发了肢体冲突。这种行为则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数藏平台应该如何应对? 数字藏品平台方在处理维权事宜时,应当摆正心态,积极面对,采用多元手段,化解危机。 首先,平台方需要对爆发维权的导火索、维权用户的规模、维权用户的诉求和理由、维权用户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方面,有全面的了解。 其次,在全面了解情况,多渠道获取信息的基础上,针对维权事件进行内部的自查自纠,和整体的研判梳理,确定平台方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点、风险大小,进而分析现有风险的调整、解决方案。对于已经受到相关部门调查的平台,切不可鸵鸟心态地不予处理,或者草草糊弄了事,更不可为了应付调查,虚构平台情况。 此外,立足数字藏品行业的平台方,也应时刻关注行业动态,谨慎开展容易引发用户情绪的经营行为,留意其它平台已经明确有极高风险的经营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平台方还应建立自身的应急事件预案处置工作机制,提前制定好异况的处理流程和对接人员,避免摆烂,激化矛盾。 最后,对于不理性的维权行为,平台方可以考虑刚柔并济的方式,告知不理性维权用户,正当的维权渠道和当前行为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风险等。必要时,可以向其发送律师函或侵权告知函;同时,建议平台方有专人负责收集、固定相关侵权证据材料,以便在事态恶化时,依此举证,采取民事诉讼、行政投诉、刑事控告等方式维护平台权益,稳定公共秩序。 04曼昆律师建议 总而言之,无论是平台方和用户方,在合法框架内行事,才是最好地维护权益的方式。 这篇文章,希望能提醒各位数字藏品用户,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侵害,请理性维权,可报警、可起诉,不清楚的地方可查法条、可问律师,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同时也对各个数字藏品平台的朋友提个醒:如果用户在维权过程中,存在类似涉嫌违法的“玩火”行为,沟通不畅,也可直接报警。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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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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