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进度分批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威凌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威凌”)无息提供借款18,011,200.00元,及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威凌”)无息提供借款12,540,950.94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湖南新威凌、四川新威凌根据经营情况偿还借款。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四川新威凌与湖南新威凌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川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2022年1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湖南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2022年1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