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发布公告拟将上市公司持有的民生财富100%股权以35000万元的价格向中国泛海出售,中国泛海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民生控股将剥离财富管理业务。 2016年11月2日,民生控股公司股票复牌。 北京证监局指出,民生控股拟转让民生财富,剥离财富管理业务,在公开披露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6月26日,公开于2016年10月27日(以下简称内幕信息敏感期)。王某作为中国泛海董事、副总经理,民生控股董事长,民生财富董事长兼总裁,是民生控股出售民生财富的决策和主导人员,为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小镭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相识较早,二人有过业务合作。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2016年8月6日(周六)、8日、9日,于小镭与内幕知情人王某通话联系。 自8月9日开始,于小镭、杜军控制的账户组开始买入“民生控股”股票。 至2016年11月2日,账户组中共计八个证券账户均相继大量买入“民生控股”,交易量共计429.93万股,金额共计47,567,404.2元,盈利6,728,844.77元。账户组“民生控股”交易量明显放大,相对2016年1月、2月的交易量放大了25.87倍,相对2015年的交易量放大了213.96倍,买入意愿强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北京证监局指出,于小镭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通话联络,于小镭、杜军共同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没有正当信息来源或合理解释,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于小镭、杜军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 责令于小镭、杜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6,728,844.77元,并处以20,186,534.31元的三倍罚款。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