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股份过户档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室。公司预计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支付股息给A 类普通股持有人,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支付股息给美国存托股持有人。 董事会已批准自 2024 年起的半年度定期现金股息政策。根据半年度股息政策,自 2024 年起,本公司将每半年宣派一次常规性现金股息,其中每年半年度股息总额不少于本公司该财年可分派利润的 40%,或董事会另有授权。于任何特定半年期内,股息分派及具体分派金额的厘定将根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盈利、现金流、财务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并由董事会调整决定。 董事会已于 2018 年 11 月批准其股份回购计划并进行了后续修改,最新修改将可回购股份总值增至 15 亿美元,并将生效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6月 30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公开市场上以 1,063.0 百万美元的价格购买合计 42,501,325 股美国存托股,其中包括回购佣金。股票回购计划项下可用剩余资金为 437.0百万美元。 董事会已批准将股份回购计划扩大5亿美元至 20亿美元,并将生效时间延长一年至 2025年 6 月 30日。 基于当前市场条件和运营情况,本公司预计 2024 年的全年包裹量将在 347.3 亿至356.4 亿件的区间,同比增长 15%至18%。该等预测基于管理层的当前初步观点,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方便读者阅读,本公告将若干人民币金额按唯一指定汇率转换为美元。除非另有所指,所有人民币兑换为美元的换算乃按人民币 7.0999 元兑1美元的汇率作出(即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 H.10 统计数据所载 2023 年 12 月 29 日之中午买入汇率)。 本公司使用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均为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来评估中通的经营业绩,并用于财务及经营决策。 本公司的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与其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于本盈利发布末的表格,该表格提供有关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更多详情。 本公司认为,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有助于识别中通业务的基本趋势,避免其因本公司在经营利润及净利润中计入的部分费用和利得而失真。本公司认为,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提供了关于其经营业绩的有用资料,增强对其过往表现及未来前景的整体理解,并有助于更清晰地了解中通管理层在财务和运营决策中所使用的核心指标。 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不应独立于净利润或其他业绩指标考虑,亦不可诠释为净利润或其他业绩指标的替代项目,或诠释为本公司经营表现的指标。中通鼓励投资者将过往的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与最直接可比的公认会计准则指标进行比较。本文所列的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列示的名称类似的指标相比较。其他公司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计算类似名称的指标,从而限制了其作为中通数据的比较指标的有用性。中通鼓励投资者及其他人士全面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而非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 中通的管理团队将于美国东部时间 2024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八时三十分(北京时间 202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八时三十分)举行业绩电话会议。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ZTO 及香港联交所代号:2057)(“中通”或“本公司”)是中国行业领先且快速成长的快递公司。中通通过其在中国广泛且可靠的全国性覆盖网络提供快递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物流服务。 中通运营高度可扩展的网络合作伙伴模式,本公司认为,该模式最适于支持中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增长。本公司利用其网络合作伙伴提供揽件和末端派送服务,同时在快递服务价值链内提供关键的干线运输服务和分拣网络。 本公告载有根据 1995 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的“安全港”条文可能构成“前瞻性”声明的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可从词汇如“将”、“预期”、“预计”、“旨在”、“未来”、“拟”、“计划”、“相信”、“估计”、“可能”或类似陈述加以识别。当中前景展望及管理 层在本公告的引述均包含前瞻性陈述。中通亦可能在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提交的定期报告、向股东提交的中期及年度报告、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通函或其他刊物、新闻稿及其他书面材料以及其高级职员、董事或僱员向第三方作出的口头陈述中作出书面或口头前瞻性陈述。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中通的信念、计划及期望的陈述, 均属于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许多因素可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声明中包含的结果有重大差异,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各项:有关中国电子商务及快递行业发展的风险;其对若干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重大依赖;与其网络合作伙伴及其僱员及人员相关 的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的激烈竞争;本公司分拣中心或其网络合作伙伴运营的网点或其技术系统遭受任何服 务中断;中通建立品牌及承受负面报道的能力或其他有利的政府政策。有关此等及其他风险的进一步资料载于中通向美国证交会及香港联交所 提交的文件中。本公告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截至本公告日期,除适用法律要求外,中通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来源:金色财经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