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招商基金发布关于招商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招商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68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3年4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4月28日。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招商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商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4月28日提前至2023年4月24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5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募集规模上限为15亿元,D类基金份额的募集规模上限为15亿元,本公司将根据发售公告等文件对本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社会责任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国新央企综合指数×4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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