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 证监会针对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 1.对恒大地产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处以41.60亿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2,000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处分别以60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甄立涛处以分别200万元的罚款; 6.对钱程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具体违法细节 针对恒大地产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3.对钱程给予警告。 综合上述三项: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00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恒大地产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 2019 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 2,139.89 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50.14%,对应虚增成本 1,732.67 亿元,虚增利润 407.22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63.31%;2020 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 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78.54%,对应虚增成本 2,988.68 亿元,虚增利润 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86.88%。 二、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 恒大地产 2020 年 5 月 26 日发行 20 恒大 02 债券,发行规模 40 亿元;2020年 6 月 5 日发行 20 恒大 03 债券,发行规模 25 亿元;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 20恒大 04 债券,发行规模 40 亿元;2020 年 10 月 19 日发行 20 恒大 05 债券,发行规模 21 亿元;2021 年 4 月 27 日发行 21 恒大 01 债券,发行规模 82 亿元。 恒大地产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三、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一)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中期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8 月 10 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中期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日均超过规定报送并公告日。恒大地产未依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恒大地产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共有 1,533 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 5,000 万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4,312.59 亿元。 (三)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恒大地产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共有 2,983 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 2,785.31 亿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恒大地产年度报告、债券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发行结果公告、财务资料、情况说明、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恒大地产集团回应 对此,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另外就本次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正式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恒大集团官网显示,恒大的名称前加了一个“新”字,变成一个崭新且醒目的名字——新恒大。这个变化引发了诸多猜测,有人认为这是恒大在经历风波之后的重生,也有人将其解读为公司战略上的重大调整。 业内人士表示,恒大变身新恒大,意味着恒大正式脱离了许家印等人的控制。因此,这个名字的改变代表着新的身份转变。 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倪虹明确表示,对于那些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企,必须按照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来处理,该破产的就破产,该重组的就重组。 而恒大现如今走道了哪一步呢?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