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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金融牌照 运营虚拟资产需要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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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艺术品)则不属于该监管框架内。 二、
香港
证监会
牌照详解 对于不了解香港地区金融监管制度的人来说,直接讲经营虚拟资产需要几号牌是难以让大家有一个深入理解的,因此飒姐团队今天就为大家深度解读一下
香港
证监会
的发牌监管制度。 要了解发牌监管制度,首先就要了解什么行为构成香港《证券与期货条例》中「受规管的活动」,这是因为当前
香港
证监会
是通过将期货证券市场细分为 12 个业务领域进行监管的,所谓「发牌」就是为不同的证券期货业务发放行政许可。 我们通常所说的 X 号牌的意思就是取得第 X 类受规管活动的行政许可,例如取得 1 号牌的法人组织即可在香港地区合法开展证券交易业务。为了大家更好的理解香港金融监管的发牌制度,飒姐团队将 10 类牌照(11 和 12 号牌照规管尚未实施,此处不做讨论)的传统用途稍作总结: 在实际操作中其实更加复杂,比如 1 号牌分为大 1 号牌和小 1 号牌,大 1 号牌行政许可范围与我们大陆地区券商范围基本一致。持小 1 号牌则客户不可开户、不可存放资金、不可下单交易,但可以合法分佣(该业务在国内属灰色地带,但在香港地区持小 1 号牌即为合法业务)。同样,6 号牌也在是否能担任保荐人方面存在大小牌之分,9 号牌在公募私募方面也存在大小之别,小 9 仅能做私募。 三、落地香港,实际需要哪些牌照? 根据证监会 2019 年发布的《立场书》之要求,平台运营方如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须持有第 1 号牌(证券交易)及 7 号牌(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实际上,从证监会 2022 年 8 月 22 日最新公开的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中我们可以查到,持牌平台 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 所实际持有的就是 1 号牌和 7 号牌。 飒姐团队认为,1 号牌和 7 号牌是证监会实际考察 OSL 公司所开展的业务,与其协商谈判后所发给的两套牌照,对于此后的虚拟资产平台发牌监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 1 号牌和 7 号牌就是所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标配。在证监会 2018 年 11 月发布的《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以下简称《2018 声明》)中,证监会明确两种类别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将受证监会的监察: 管理完全投资于不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的虚拟资产的基金并在香港分销该等基金的公司。这类公司由于在香港分销这些基金,需持 1 号牌(证券交易)。 管理「证券」及/或「期货合约」的投资组合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需持有 9 号牌(提供资产管理)。如这类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亦管理完全或部分(受最低额豁免规定所限)投资于并不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的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则证监会亦将透过施加发牌条件,对有关的管理工作进行监察。 另外,飒姐团队认为 4 号牌也不容忽视。如前所述,4 号牌属于咨询类牌照,持有该类牌照的单位可以给投资人一些适当的投资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投资机构一般为了促成证券交易,4 号牌照总是和 1 号牌照成双成对的一起申请。那么,如果要经营金融证券化的虚拟资产平台,就免不了要向投资者提供一些虚拟资产投资咨询服务,这就落入了 4 号牌的监管范围之内。 一个总结:金融证券类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想在香港合法落地,如不对用户资产进行托管,那么 1 号牌和 7 号牌是刚需,否则还需取得 9 号牌才能合法经营。4 号牌和其他牌照目前来看不是必须,但需视具体业务而定,不排除在未来持牌的可能性。 此时可能有人要问:如果一个金融证券类虚拟资产平台想要在香港落地,那么仅通过分散式的收购 1、4、7、9 号牌,拼凑成一个公司或组成一个经营实体,是否就符合持牌监管的要求?答案是否定的,这种小聪明可要不得,除非将现有的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直接收购于旗下,「东拼西凑」无济于事。换言之,目前通过收购路径落地香港是极其困难的,仅能通过在香港注册法人实体(目前香港仅允许法人持牌,自然人和 DAO 等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无法获批牌照)的方式申领牌照,合规经营。 另外,我们需要提及一项重大利好,在香港财库局 2021 年的咨询总结中,其明确表示虚拟资产平台应采取开放式牌照监管。这就意味着:只要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未被证监会撤销牌照(例如由于违规或停止营运),其牌照就会常年持续有效(甚至有可能无需定期检查)。这是因为财库局认为,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须作出相当大的投资,才能建立起大规模和技术领先的系统来运营具有竞争力的虚拟资产交易所,那么监管机构就有义务提供一个足够明确、稳定的经营环境中提供为其提供商业便利。 写在最后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即使是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从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目前香港也仅允许「专业投资人」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中进行交易。 根据香港的规定,专业投资人是以流动性资产量来进行界定:(1)信托法人团体需要持有港币 4000 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总资产;(2)法人团体或合伙制企业需要持有港币 800 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资组合, 或港币 4000 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总资产。(3)个人则需持有港币 800 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资组合。换言之,对投资者的门槛较高,散户暂不能入场。 飒姐团队认为,在监管更加成熟,虚拟资产发展更加完善的未来,散户投资者入局只是时间问题。香港在建设未来中国虚拟经济中心的道路上,大有可为。 标签 ICONFT公募治理 说明:比推所有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原文链接:https://www.bitpush.news/articles/3291008 相关新闻 5个必备的加密分析工具 解读MOOAR:StepN新NFT市场的独特卖点 审视 DeFi 新叙事:真实收益的概念与计算方法 马斯克收购 Twitter 后的 Web3 改革方向 限制出售的 NFT 交易市场到底有什么特别?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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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2-11-02
【比特日报】狗狗币再涨逾11%!马斯克魅力无法挡 比特币、以太币静待美联储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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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的具体内容。”他认为魔鬼藏在细节中,
香港
证监会
可能会加入各种条款,例如适用性测试或其他类型的限制可以交易的数量和交易场所,例如新加坡的交易场所。 在新加坡,政府不是反零售加密货币,但“很明显,并非所有散户投资者都应该投资加密资产,”阿德瓦尼指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最近进行一次咨询,该机构倡导对投资者的适用性测试,以及对借贷购买加密货币的限制。 “新加坡正在确保有适当的保障措施,”他说。“他们说他们不会禁止零售参与加密,因为这会将市场转移到海外,它并没有解决风险。” 虽然有些人认为亚洲加密货币中心的王冠是一场零和、赢家通吃的游戏,但阿德瓦尼不同意。“我不认为这是新加坡与香港的问题,我认为市场足够大,新加坡和香港可以共存,”他说。 香港零售加密货币的兴起并没有以新加坡为代价,但问题仍然存在,这种上涨会是什么样子?目前,大家都处于观望状态。“这是我们从香港政府看到的积极声明,我们正在等待磋商。”#NFT与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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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2-11-02
真香!孙宇晨:火币与波场支持香港加密新政 期待“火币交易所申请营运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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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着香港的加密业务有望重新获得开放。
香港
证监会
于2019年推出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框架,取得监管牌照者只能向专业投资人提供服务,并且在隔年12月,证监会向交易所颁发了首张牌照,截稿前,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是监管机构网站上唯一列出者,成为香港首家证监会1类持牌数位资产经纪商。 不过,近来
香港
证监会
逐步放宽了监管要求,目前监管机构还在审查是否允许散户投资者投资于交易所推出的加密型交易基金(ETF)的规范。 SBF:香港最有可能成为亚洲加密中心 孙宇辰赞同 “如果你看看世界上的加密中心是怎么样的,我认为巴哈马看起来像其中之一、杜拜看起来也像是其中之一;但如果你看看亚洲,这件事就没这么明显了,有可能是新加玻,也有可能是韩国釜山,但对我来说,很有可能最终是香港变成这个枢纽,”SBF分析道。 SBF提出心中的香港加密中心论,几位加密产业知名人士也赞同他的说法,像是作为香港当地富豪,同时大力投资Web3产业的新世界集团首席执行官郑志刚、Crypto.com首席执行官Kris Marszalek等也在个人推特账号上帖文赞扬。 据Kris所写:“今天来自香港的整个行业的好消息,突显了对加密产业的支持、以及重建充满活力的加密中心的愿望,我们全心全意地支持这场发展。” (来源:推特) 孙宇晨本人表示支持香港政府新政、要为火币交易所积极申请当地营运执照。香港在过去几年的确吸引了不少大型中心化交易所总部进驻,像是SBF的FTX和Crypto.com ,但在2021年FTX选择将总部迁移至巴哈马,随后Crypto.com也将总部迁移至新加坡,同年年尾中国下达禁止加密货币交易与交易所清退中国国民的禁令,不少业内人士心生担忧,属特别行政区的香港当局,将采相同的严格禁令。 而香港昨日的发言,显现了要二度重铸加密中心的决心,要让产业点头回锅,重新在香港扎根并养育相关人才;这代表需要更开放的政策与补贴、与更令人安心的相关监管法规。 新加坡作为加密产业蓬勃的国家兼城市,虽然有意在加密产业和Fintech领域成为亚洲龙头,但近来也传出不少谨慎防范散户在加密交易上亏损,而对交易所提出各种限制的消息。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同时在建立相关监管制度上蹒跚前行,一方面争取加密枢纽城市的名号,另一方面又求稳健落地。#NFT与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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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2-11-01
2022再出发 香港加密愿景的潮落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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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2017 年至 2020 年,以
香港
证监会
为主要监管主体,港府发布一系列涉及 ICO、STO、加密货币交易相关的政策文件,监管框架逐步完善; 2021 年至 2022 年,以香港金管局、港交所等为主,香港在代币化债券、数字港元、央行数字货币(CBDC)等方面动作频频,声量盖过加密资产直接相关的赛道; 但与此同时,现实却背道而驰——无论是 FTX、BitMEX 等加密公司陆续选择搬离香港,还是今年以来甚嚣尘上的 Web3 卷向新加坡的论调,都让香港在错失互联网之后,似乎要进一步在 Web3 时代跌落前排。 直到今年,尤其是港府新一届班子上台之后,香港明显视野回转,开始在政策等层面重整行装,准备大踏步与新加坡、伦敦、纽约等城市争夺全球加密金融中心和虚拟资产中心地位。 2017 年 2017 年 9 月 5 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旨在阐明视乎个别 ICO 的事实及情况,所发售或销售的数码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此声明发布的前一天,也就是 2017 年 9 月 4 日,中国央行在内的七部委联合发布《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 ICO 明确定义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2017 年 9 月 29 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关于公布证监会监管沙盒的通函》,旨在为合资格企业在将金融科技全面应用于其业务之前,提供一个受限制的监管环境,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受规管活动。 2017 年 12 月 11 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致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的通函: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及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产品》,向投资者提供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的中介人需要向 SFC 申领牌照并受到监管,同时 SFC 还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18 年 2018 年 2 月 9 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 《证监会告诫投资者防范加密货币风险》新闻稿。 2018 年 11 月 1 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详细阐述了
香港
证监会
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态度,包括建立监管沙盒机制,并公布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公司、基金分销商和平台监管的目标和基本条件。 同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适用于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监管标准》、《致中介人的通函——分销虚拟资产基金》以及针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可能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概念性框架》。 2019 年 2019 年 2 月 14 日,
香港
证监会
公开对外接受沙盒申请。 2019 年 3 月 28 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提醒从事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公司或个人有关适用的法例及监管规定,确认 STO 销售需 1 号经纪牌照,任何人在未获发牌的情况下从事受规管活动,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属刑事罪行。 2019 年 10 月 4 日,
香港
证监会
出台了《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基金管理人施加了一系列的条款和条件,从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角度,提出了公司资质、风险管理、合规审计、打击洗钱和反恐的具体要求。 2019 年 11 月 6 日,
香港
证监会
先后发布了《证监会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以及《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阐明关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强调在香港经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有意在其平台上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可向证监会申领第 1 及 7 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一经获发牌,将会被置于证监会监管沙盒内。 2020 年 2020 年 1 月 22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Inthanon-LionRock 项目」的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公布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成果,并计划与泰国央行进一步合作。 2020 年 7 月 15 日,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生效,为在香港成立的基金引入全新的法定框架「有限合伙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s),该条例草案中对于「基金」的定义包括投资于数字资产的基金(例如加密货币和虚拟资产等)。 2020 年 11 月 3 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有关香港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建议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发牌制度。根据咨询文件,规管涵盖的活动包括虚拟资产交易、转移、托管及管理,以及为发行虚拟资产提供金融服务等。而根据特别组织定义,虚拟资产为「以数码形式表达价值的资产,而有关资产可以数码形式买卖或转让,或用作支付或投资用途」。 2020 年 11 月 3 日,时任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出席香港金融科技周论坛时表示,正在探讨利用区块链技术为港股通交易活动向內地传送报告。 2020 年 12 月 15 日,
香港
证监会
向 OSL 颁发牌照(第 1 类「证券交易」及第 7 类「自动化交易服务」),OSL 成为全球首家获
香港
证监会
发牌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截止发文,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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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仍只显示 OSL 一家获牌照),可交易比特币、以太坊和通过筛选的证券型代币。 2021 年 2021 年 5 月 21 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有关香港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就修订《打击洗钱条例》以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等完成意见收集。 2021 年 6 月 8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金融科技 2025」策略,提及致力研究批发层面的央行数码货币,同时与国家结算银行创新枢纽辖下香港中心合作,研究零售层面的央行数码货币,之后会开始研究本地零售港元数码货币(e-HKD),以探讨其用例、优点及相关风险。此外金管局表示会继续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就数字人民币在香港进行技术测试,为香港和内地居民提供便捷的跨境支付服务。 2021 年 8 月 24 日,国际清算银行(BIS)创新中心和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达成合作,计划通过 Genesis 项目探索代币化绿色债券,旨在支持小额投资,简化债券发行流程和提升发行效率。 2021 年 10 月 4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零售层面数字港元 e-HKD 技术白皮书》,白皮书以由金管局与国际结算银行创新枢纽辖下香港中心联合研究的零售层面央行数字货币模型为基础,探讨潜在技术方案,以发行及分发零售层面央行数字货币。白皮书所提议的设计是由央行提出、在保护私隐方面有突破性安排的技术架构,能够在保障私隐的情况下追踪交易。 2021 年 10 月 21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在 2021 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为了让两地居民得到比较便捷的跨境支付服务,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人民银行合作,推动数字人民币(DCEP)在香港测试。 2021 年 11 月 3 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金融科技周 2021 上表示,香港金管局正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CBDC)以作零售用途。 2022 年 2022 年 1 月 29 日,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证券会发布《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允许中介人与
香港
证监会
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合作,以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数字资产投资服务。 2022 年 4 月 27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题为《电子港元:政策及设计视角》的讨论文件,就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CBDC)e-HKD 的关键问题征求意见,官方正着重研究发行机制、与其他支付系统的互操作性、隐私和数据保护等问题。 2022 年 7 月 6 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2 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强调从事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业务者,必须向证监会申领牌照,相关人士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及遵守《打击洗钱条例》下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包括进行客户尽职审查和备存纪录等规定,以及其他由证监会透过发牌条件施加的严格规管要求,例如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应具备足够的财政能力、知识和经验, 且订有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虚拟资产的挂牌和交易政策、妥善的财务汇报和披露安排,以及防止市场操控、违规活动和利益冲突的机制。 2022 年 9 月 29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金管局将与银行和科技公司启动一系列试点计划,从第四季度开始测试数字港元(e-HKD)。 2022 年 10 月 19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任内首份《施政报告》,其中提到政府会采取措施全面提升香港金融服务的竞争力,虚拟资产方面,政府已提交条例草案建议引入有关服务提供者的法定发牌制度;香港金管局正研究市场对监管稳定币的意见,会确保监管制度与国际监管建议相符并适合本地情况;此外金管局已开展「数码港元」的准备工作,并正与内地机构合作扩大在港以「数字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工具的测试。 2022 年 10 月 16 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表文章《香港的创科发展》,指出要推动香港发展成国际虚拟资产中心,表示「政策宣言将清晰表达政府立场,向全球业界展示我们推动香港发展成国际虚拟资产中心的愿景,以及与全球资产业界一同探索金融创新的承担和决心」。 2022 年 10 月 28 日,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等近日联合发布的报告《货币桥项目:央行数字货币助力经济体融合互通》公布情况,由国际清算银行(香港)创新中心、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和阿联酋中央银行联合建设的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成功完成了基于四种央行数字货币的首次真实交易试点,在六周时间内,来自四个不同司法辖区的 20 家商业银行通过货币桥平台为其客户完成跨境汇款和外币兑换业务共计 164 笔,总额折合人民币超过 1.5 亿元。 2022 年 10 月 31 日,
香港
证监会
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的通函》,为加密货币期货 ETF 发行商制定新规则,其中包含任何产品都需要满足管理单位信托、共同基金和非上市结构性产品的要求;ETF 发行人需要展示至少三年的业绩记录和监管合规记录;发行人将需要证明数字资产 ETF 有足够的流动性;衍生品净风险敞口不能超过 ETF 总资产净值的 100%;发行人需要在推出之前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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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2-11-01
金色观察丨一文读懂香港金融科技周重点信息(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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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潜力。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二、
香港
证监会
:支持元宇宙、NFT、GameFi创新,积极探索适当的代币化资产监管框架 金色财经报道,在香港金融科技周活动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表示:SFC因为从2018年采取了严谨的监管架构,避免了很多负面事件在香港发生,但SFC会支持创新与发展,尤其在元宇宙、NFT(艺术)、GameFi方面,香港要明确的支持,香港也在积极探索适当的代币化资产监管框架。 最初SFC觉得行业很不成熟所以限定只有专业投资者可以交易虚拟资产。4年过去了,投资者有了更多的知识和经验。整个生态也更成熟,很多国际金融机构都已经进入这个生态。监管也更有经验去监管交易所和其他相关机构。所以是时间去review是否可以逐渐向个人投资者开放。 据此前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虚拟资产政策宣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将会就新发牌制度下零售投资者可买卖虚拟资产的适当程度展开公众谘询。对于可否在香港引入虚拟资产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政府抱持欢迎态度。 政府对于日后检讨代币化资产的产权和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抱持开放态度,以便利其在香港的发展。香港金融管理局稍后会就稳定币的监管制度发布谘询结果和下一步工作。 三、香港金管局总裁伟文:对代币化资产产权和智能合约合法性的审查持开放态度 在香港金融科技周现场演讲中,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谈及代币化资产的产权,表示:“我们认识到虚拟资产具有不同于传统资产的独特特征,其特征可能不完全符合香港现行私有财产法的类别或定义,为方便采用和加强投资者保护,政府未来对代币化资产产权和智能合约合法性的审查持开放态度,以便为其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有望年内完成首批代币化绿色债券试验发行 10月31日消息,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出席金融科技周2022前表示,目前正筹备首批试验代币化绿色债券,目标年内完成试验发行,希望成为全球首个代币化绿色债券。 余伟文称,仍在与顾问研究代币化绿色债券的发行方式和数额,首批主要开放予机构投资者认购。 五、央行行长易纲:央行愿与各货币当局和国际机构在CBDC方面加强合作 10月3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2022年香港金融科技周”活动上表示,在设计数字人民币时,我们通过“双层运营”和“可控匿名”的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维护金融安全。 目前,人民银行正在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其他货币当局就CBDC开展合作。希望此类合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并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展望未来,我们愿与各货币当局和国际机构在CBDC方面加强合作。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六、新世界发展郑志刚:把握三大机遇,香港将成全球虚拟资产中心 10月31日消息,香港金融科技周10月31日开幕,新世界发展行政总裁郑志刚发表演讲时表示,香港将能拥抱三大机遇,成为独一无二的全球虚拟资产中心,包括“数字金融资产发行中心”、“全面化传统与数字金融结合的生态圈”及“大湾区跨境区块链金融中心”。 针对香港特区政府明年将推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郑志刚指出,这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将是划时代改变,而香港坐拥“一国两制”优势,将成内地唯一“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受法例监管的地方,促成新机遇。 他还表示,过去30年,香港一直在世界证券发行市场占一重要席位,以香港长久在全球证券发行占有重要巿场比例,可预期随着证券型代币兴起,香港的证券型代币发行巿场亦会大大展现优势,推动香港成为全球数字金融资产发行中心。 此外,郑志刚认为,香港若能成功建构全面“跨境区块链金融平台”,将助央行数字货币 (CBDC) 发展,包括为“点对点交易”提升效率等,而不同借贷人及放贷者,将享有更多更具效率的借贷平台及交易选择。 他亦直言,要建立这一套“跨境区块链金融平台”,需要政府更全面支持,亦需要更多世界级人才共同努力一起建构。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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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2-10-31
IPO | 香港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盛德财富递交招股书,拟在纳斯达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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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资产管理产品。公司的香港持牌公司持有
香港
证监会
规管下的 “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和“提供资产管理(9号牌照)”的业务活动资质。 招股书显示,截至9月30日止的2020年、2021年财年和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2022财年上半年,盛德财富的营收分别为256.18万、279.22万和178.97万美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73.17万、191.20万和130.5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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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云
2022-10-27
中国是否将通过香港催化“加密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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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102万美元的个人。 Wong证实,
香港
证监会
目前正在考虑允许散户投资者直接交易加密资产,因为加密行业变得更加合规。“我们在监管这个行业方面有四年的经验,我们认为这实际上可能是一个真正仔细考虑我们是否会继续这种仅限专业投资者的要求的好时机。”
香港
证监会
于2019年推出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框架,取得监管牌照者只能向专业投资人提供服务,并于隔年12月,证监会向交易所颁发了首张牌照,而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OSL)是当前监管机构网站上唯一列出者,成为香港首家证监会1类持牌数位资产经纪商。 不过,近来
香港
证监会
逐步放宽了监管要求,目前监管机构还在审查是否允许散户投资者投资于交易所推出的加密型交易基金(ETF)的规范。另外Wong还透露,将在今年年底就是否允许散户直接投资加密资产征求公众意见,并指出香港将很快对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引入强制性许可要求。 如果通过,零售参与香港将明显区分内地在此事上的政策。从而展示了香港立法者经常吹捧的“一国两制”政策。尽管香港实行多党民主政治制度,但北京对立法会选举的改革使反华候选人难以上任最高层。如此一来,可以说在香港发生的事情必须先得到中国的批准。 考虑到与香港的代理关系,海耶斯思考这是否表明中国正试图收回其2021年放弃的加密货币主导地位。如果是这样,就催化看涨而言,对更广泛的加密市场的影响可能是深远的。海耶斯说:“当Choyna(原文如此)喜欢加密货币时,牛市将会回来。这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红芽正在萌芽。” 香港特首李家超上周发表任内首份《施政报告》,提及将全面提升香港金融业竞争力,并且提到了虚拟资产纳管以及数字港元的准备工作,建议引入加密服务提供者有关的法定发牌制度,以确保监管与国际监管建议符合香港当地情况,更表明将推动香港成为国际虚拟资产中心的愿景,这也暗示着香港的加密业务有望重新获得开放。#NFT与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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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2-10-27
全球虚拟资产中心的桂冠 香港要如何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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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12月,OSL 交易所宣布,获得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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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的首张虚拟资产牌照。这是香港发出的第一张加密货币牌照。 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曾就修订香港法例第 615 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发牌制度进行公众咨询,并于2021年5月刊发《咨询总结》。2022年7月6日,《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修订草案在香港立法会完成首读,据政府人士透露,草案可望在2023年第1季度获得通过。 《修订草案》在咨询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设立发牌及监管制度,并纳入成文立法。具体而言,任何人在香港经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或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根据修订草案构成)虚拟资产服务,必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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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申请并获得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VASP牌照”),并遵循相关的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法例条文。 此外,无牌进行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可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七年;以及如属持续的罪行,则可就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 目前,相关牌照无法对散户提供服务,只能面向专业投资者或机构。质疑者指出,这会将小市民推向使用外国注册平台。《修订草案》对此进行补充,在未获牌照的情况下,香港境外机构或人士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其他地方的虚拟资产交易”,也将被视为犯有同样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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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主管兼金融科技部门负责人 Elizabeth Wong 透露,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允许散户投资者直接投资加密资产。Elizabeth Wong强调,“香港的加密监管环境与内地不同,可以推出自己的法案来监管加密货币。” 香港特区投资推广署金融科技主管梁瀚璟在接受中国基金报采访时指出,港府高度关注包括数字资产交易及相关技术在内的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并已经在积极推进相关的准备工作。基于区块链的虚拟资产的交易,确实存在洗黑钱风险,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反洗钱立法也必须与国际标准看齐,以期增强全球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 梁瀚璟拆解其中步骤时解释道,第一步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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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的合规的交易平台,这一步已经完成,目前香港已经有多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完成了备案,如OSL 和 HashKey 等。 第二步,要有产品,目前已有交易平台等机构合作设计试点证券型代币产品。第三步是推广证券型代币产品。“最重要的一步,则是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完善相关立法。”梁瀚璟说。 简言之,基于对反洗钱等非法活动的风险防范需求和国际经验参照,香港正在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设立发牌及监管制度,以区别于中国内地监管。自2020年底起,香港就对OSL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发牌监管制度,并支持证券型代币发行业务。只有在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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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牌照后才能合法经营,目前只能面向专业机构与专业投资者。不过,香港正在考虑给散户投资者一定的交易空间。 作为比较,新加坡认为加密货币合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将加密货币分为三类:实用型代币(Utility Token)、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和支付型代币(Payment Token)。其中,实用型代币不受监管,证券型代币、支付型代币分别由两部专门法规《数字代币发售指南》和《支付服务法》进行管理。《数字代币发售指南》于2020年5月生效,《支付服务法》于2020年1月生效。此外,新加坡议会于2022年4月审议通过《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强化加密货币相关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 颇具竞争意味的是,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也将于11月2日至4日举行,根据香港金融科技周的议程,其所主办的为期三天的全球金融领袖投资峰恰与新加坡活动发生冲突。今年9月底,新加坡曾成功举办亚洲规模最大的Web3线下活动“TOKEN 2049”,并吸引超过7000名参会者。 另一个值得担忧的因素则是香港的金融市场信心。就在今日,港股恒生指数大跌6.3%,创下2008年以来最大跌幅,反映出资本市场对香港金融环境的消极情绪,也难免影响Web3等前沿行业对香港未来的看法。 当然,核心仍然在于具体的政策,当前美国等多数全球主要国家与城市的加密监管政策对Web3创业者都难言友好并且屡受批评,香港政府如果愿意提出具有突破性、全球领先的监管政策,或许能为其Web3愿景注入更多可行性。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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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2-10-25
“新港之争”在Web3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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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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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发布《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认为提供证券型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运营者属于SFC的监管范围,并需要持有相关监管牌照。2021年,监管再次加码。5月21日,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在港运营的所有加密货币交易所必须获得香港市场监管机构的许可,并且只能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 尽管政策框架的优化有助于推动加密监管的合规化发展,但其牌照设计与监管要求可谓严苛。不仅大多数加密资产由于为非证券型加密货币难以进入沙盒,现行法规也对数字货币购买对象进行了严格规定,数字资产衍生品交易仅限于拥有至少 800 万港元流动资产的专业投资者提供。即使在目前,也仅有OSL 、HashKey两家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资产交易牌照(1、7号),可为专业及机构投资者提供经纪及自动交易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监管环境对于Web3基金的在岸注册和运营也并不友好,在香港12类、十大金融牌照中,根据现行的监管框架,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交易平台、基金和资金管理平台相关的牌照主要包括第1号、第4号、第7号和第9号监管牌照。持有普通九号牌的资产管理机构,将客户资金投资于数字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突破此限需要获取特殊九号牌照,但官方高度审慎,获取难度极大。 从发展角度来看,处于野蛮生长状态的Web3需要适当的容错与创新空间,可预见性的监管路径与适度的管理规则对其发展尤为重要。对比香港,新加坡对于加密与Web3的态度堪称积极,以开放的政策大力引导产业发展。在监管侧,新加坡秉持风险导向原则,创新与包容齐头并进,通过《支付服务法》、《Crypto发售指南》以及《金融业综合法案》,新加坡奠定了加密牌照许可与责任明晰的基础,对DeFi等领域提供监管沙盒加强版的绿灯监管方式,即使无牌照许可,也可以豁免状态合法运营。 而从宏观环境来看,香港的退让也早有铺垫。在内地禁令后,中国加密地位日渐式微,市场转移,西方强势崛起,叠加中美冲突与外界对于香港政策中立性的质疑,亚洲世界的Web3中心从香港逐渐过渡至新加坡,交易与资本中心从新加坡开始眺望至西方。 在种种因素影响下,首次禁令后部分原生数字项目已南下新加坡,而在2021年内地再次加码虚拟货币禁令后,香港态度持续犹疑,出海的Web2人才与Web3项目也进一步向新加坡转移。 经历数年窗口期后,目前,新加坡Web3生态已远胜于香港。从加密货币交易所来看,新加坡有约47家加密货币交易所,涵盖KuCoin、Vauld、币安等多家知名企业,而纵观香港,FTX已远走巴哈马,BitMEX、CryptoCom选择新加坡作为落脚点,本土数字资产交易机构仅30家,较为知名不过OSL与HashKey。今年,Asia Crypto Week选择在新加坡举办,再次揭示了重心的难移。 政策转向,香港Web3优势犹在 从主要市场来看,香港Web3的转型阻力重重,当下加密市场已转移,背靠的内地市场如同鸡肋,向外发展成为了行业主流。但香港,是否就已难以翻身? 笔者在《Web3在新加坡,叩开世界的大门》中曾提到,新加坡在经济发展中表现的分布式特性与Web3的底层逻辑高度契合,因而天然适合Web3发展,而香港,也是商流、物流、资金流进出的关键通道,除政策自主性外,其优势并不逊于新加坡,在金融、资本、人才方向甚至比新加坡还要略胜一筹。 金融方向,香港作为首屈一指的金融枢纽,多年以来占据纽约、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金融中心位置,金融领域底蕴丰富,基础坚实,在交易、服务、衍生品等各个领域均占据绝对优势。即使对标服务于多币种东盟地区的新加坡在外汇方面的有利地位,作为全球主要美元交易中心之一及境外人民币最大枢纽的香港也毫不逊色,从世界银行公布成交量而言,2019年4月新加坡平均每日交易额为6400亿美元,香港为6320亿美元。而在区块链与金融科技方向,香港也早有铺垫,不仅涌现基于区块链的碳结算等新兴应用,落户香港的金融科技企业数目也已超过600家,据2020年的报道,在近一年香港成立的新金融科技公司中,近40%都在区块链领域运营。 从人才方向看,此前提到过新加坡互联网相关人才结构却并不健康,其开发者人才基本通过海外引入,总体仍处于断层式缺口。香港尽管本土开发者也相对稀缺,但在产品研发与运营侧人力积累程度仍比新加坡要高,同时粤港澳与内地也有众多的开发资源。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对内地居民有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科技人才计划及受养人逗留安排等多维度引入项目,且手续复杂度较低,日前特首施政报告更是提出进一步吸纳外来人才。而新加坡工作签证主要为EP、SP 和 WP三类,内地引入通常为EP 或者 WP,E有薪酬及人员限制,同时新加坡移民局更鼓励本地就业,招聘外地人员需表明输入人员的不可替代性,要求本地人员与外地人员配额,由于通用语言以英语为主,融入也相对困难。 而从政策看,一直以来,由于香港未曾对加密货币监管采取清晰有力的态度,项目出于保护性原因迁移,但今年,香港已然有了迥异的改变。10月16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表文章《香港的创科发展》,并指出要推动香港发展成国际虚拟资产中心。陈茂波表示:“政策宣言将清晰表达政府立场,向全球业界展示我们推动香港发展成国际虚拟资产中心的愿景,以及与全球资产业界一同探索金融创新的承担和决心。” 尽管具体章程将于本月底金融科技周发出,但从财长发言也可一窥当局坚决的态度。其态度的转变,不外乎在当前疫情下数字化经济的转型挑战,数字资产的主流化发展以及国际金融中心的外部威胁,从一定程度而言,香港需要加密领域,也需要Web3为其创造脱离空间限制的下一经济增长动力。长期而言,若政策中立性得以确保,即使市场舍近求远,香港也并非毫无优势。 日前,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牌照主管Elizabeth Wong强调香港可推出自己的法案来监管加密货币,并证实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允许散户投资者直接投资加密资产。 结语 在Web3领域,与高端制造与传统互联网类似,香港先机已失,在两次内地清退时均未把握战略机遇,缺乏战略远见与主动,由于监管、疫情等主客观原因丧失了其生态进一步壮大发展的宝贵窗口期,也因而推动了项目的外迁潮。 对新加坡而言,作为Web3的聚合地,项目、资金、人才均在此汇聚碰撞,生态已迅速成型,短时间作为亚洲乃至全球Web3中心城市的现状已难以撼动。但相对于新加坡,香港坐拥内地的庞大需求,拥有更为发达的金融基础、更为低廉的税收水平以及更充沛的人口结构,在明确监管边界后,作为承接内地出海的第一站,不容小觑。 香港与新加坡究竟谁更适合Web3?短期而言,作为西方加密世界权力中心的跳板,新加坡仍占据绝对优势,长期来看,香港虽困难重重,也并非无力回天。 新港的 Web3之争,似乎将成为一个永不停歇的议题。 参考文献: 财经十一人:金融中心,香港输给新加坡了吗; malatang.eth:Web3创业环境肉身考察笔记香港篇与新加坡篇; 福布斯:香港不友好的加密规则助长了竞争对手吸引比特币富翁的努力; 罗高波:新加坡与香港的城市发展对比; HashKey:概览香港加密货币监管现状、政策与相关牌照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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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2-10-24
香港重磅发声!陈茂波:将发布“虚拟资产在港发展政策宣言” 会清晰表达当局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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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参与和技术采用。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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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席梁定邦表示:建议在香港设跨境数字货币交易中心;同月,香港财库局副局长陈浩濂指出证券型代币发行早已有在香港发行,他强调当局致力支持包括证券型代币发行在内的金融科技在香港稳健发展。 陈茂波说:“香港在大学基础科研方面拥有显著优势,我们拥有五所全球一百强的大学、两所位列全球前四十名的顶尖医学院,以及为数众多、在不同领域享誉国际的世界级权威专家和具丰富国际合作经验的优秀科研人才。香港至今已设有16所国家重点实验室、6所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以及22间中国科学院联合实验室,证明我们在科研工作方面获得国家和国际所重视和肯定。” 陈茂波表示,中国《十四五规划》既把香港定位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亦支持香港发展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本港金融科技发展蓬勃,有着充满活力的生态系统,目前已有逾600家金融科技公司,其中有约1/3来自海外,它们的业务涵盖移动支付、跨境理财、机械理财顾问、财富及投资管理、合规科技、虚拟资产交易等范畴。金融科技塑造了创新的商业模式,以更切合个人化需要且安全便捷的服务,提高金融业竞争力和更良好的消费者体验。 今年香港金融科技周亦乘着第三代互联网(Web3)及元宇宙等构思而加入新元素,包括将以先到先得的方式,以非同质化代币(NFT)形式向参加者派发限量版的出席证明协议(POAP)代币。代币持有者届时可透过3D扫描制作其专属虚拟化身,为来宾提供全新体验,日后并可凭代币优先参加其他行业活动。 据“司长随笔”全文,创新科技是推动经济革新、加速发展和扩大发展容量的核心驱动力,也是主导各地未来兴衰的决定性因素。在全球增长动力放缓之际,创科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提升生产力和创造优质就业机会,让整个社会持续繁荣和向前迈进。然而,怎样才能让创科事业发展得更活泼有力、更有朝气、更具创意和更有生命力,是值得深思的课题。 “在国家坚实支持下,香港加速发挥自身优势,过去五年共投放逾1500亿元,在推动科研、培育人才及发展基建等多方面支持创科发展,包括注资100亿元成立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推动环球科研合作,平台至今已成功吸引海内外三十多所顶尖大学和科研机构与本地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而创新及科技基金推出20多年来,亦孕育了不少研发人才、初创企业和已经落地的研发成果,吸引了大量私人投资,”他补充。 陈茂波继续强调,基金每年的支岀由2013-14年度的逾7亿元,增加至2021-22年度约40亿元。基金辖下设有不少计划资助大学和私营公司等进行应用研发,并推动科技研究及成果转化。过去五年,已为研发机构与公司提供了合共近58亿元的资助,以支持本地研究及发展工作;并透过“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向6所大学提供协助研发成果落地转化的资助。这些例子都展示着我们透过积极结合“官产学研”的力量,以加快推动香港创科的发展。#NFT与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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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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