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业务备付资金的收益率,公司增加了货币基金投资规模。报告期内,由于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尽管公司采取了一些风险对冲措施,权益类证券资产还是出现了一定的投资损失,影响了公司业绩。 公司2022年半年报自营业务中具体涉及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的资产种类主要为债券、股票、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股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涉及的资产包括私募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资金投向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 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底层资产投向主要为股票、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债券及回购、股票质押融资、实体企业等,其中湘财证券管理的三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主要投向股票质押融资业务,2022年6月30日投资成本7,239.14万元,因某股票质押项目出现违约,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6,808.63万元,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体现在以前年度利润中,对2022年利润基本无影响。 公司自营股票投资需经过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系统前端设置禁止性名单,包括“公司关联公司或与公司其他重大业务相关的股票、公募产品”,禁止性名单内股票投资受限;其他所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场外产品投资如私募基金等, 在公司投资决策前需经过公司信息隔离墙系统预检、公司OA系统核查是否关联方,2022年上半年场外产品投资未发生投向关联方的情况。经核实,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资产最终资金投向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资管业务期末投资金额为41,137.69万元,公允价值为33,496.88万元。底层资产主要为股票、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债券及回购、股票质押融资、实体企业等。 经核实,确认自有资金投资不存在对其他投资人的兜底或承诺义务。 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81.60万元,同比增长26.37%,受托资产期末总规模55.42亿元,较期初的64.69亿元下降14.33%。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市场和行业情况、主动管理与通道类业务规模变化等因素,说明资管业务管理规模下滑但收入规模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资管产品的底层资金投向、规模、收益率水平、期限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等;(3)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是否存在对投资人的潜在兜底承诺和差额补足情况,如有,请说明对应的资管产品、相关补偿安排和涉及金额等。 湘财股份回复称,自《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统称“资管新规”)实施以来,公司在监管机构指导下,认真落实资管新规要求,对资管通道业务进行了大力整改和规模压降,导致资管业务管理规模出现下降。在行业资管规模下降的大背景下,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着力压缩通道业务,同比减少98.03%。 2022年上半年资管业务收入同比增加413.49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大集合产品根据资管新规要求于2022年5月完成整改后,根据合同约定,集合计划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后仍有剩余或不需弥补亏损时,剩余的或全部的风险准备金归管理人所有,经与托管人和公司审计机构沟通确认,原产品中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已无需弥补亏损,确认为管理人当期收入,该部分收入金额为943.40万元。剔除上述收入后,2022年上半年资管业务收入为1,038.20万元,同比下滑33.79%。 公司资管产品底层资金投向主要为股票质押、债券、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协议存款、私募基金、ETF、公募基金及资产收益权或债权,其中,公司作为管理人于2021年8月30日设立的“湘财证券-苏州新湖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金投向为公司关联方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18年,用于购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对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的借款债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净值为10.48亿元。该产品类型为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还款来源为苏州新湖置业持有的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的新湖广场运营收入。截至目前,新湖广场运营情况正常,现金流较为稳定,已按时足额完成4次收益分配工作,且未发生影响投资人利益的事项。该项目的承销费收费公允,不存在偏离市场定价的情况。湘财证券没有参与专项计划投资。除上述产品外,公司其他产品不涉及关联方。 截至2022年6月30日,按产品净值计算,公司管理的集合及单一资管产品总规模32.79亿元,专项资管计划规模16.01亿元。集合及单一资管产品中主要为固定收益类及混合类产品,投向以股票质押、债券和私募基金为主,加权年化收益率约为0.73%,产品期限多为10年期以内,期间定期开放。专项资管计划投向为资产收益权或债权,合同期限在3年至18年之间,加权年化收益率为4.21%-6.2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的2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关联方的产品1只即前述“湘财证券-苏州新湖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占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的65.46%。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5日、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分别于2022年3月19日、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涉及关联方的投资均履行了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并按照监管法规与资管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托管行和监管机构进行了相应的披露与报备。 经核实,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不存在对投资人的潜在兜底承诺和差额补足情况。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