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淡水河谷印尼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PTValeIndonesiaTbk(以下简称“淡水河谷印尼”)就合作PTKolakaNickelIndonesi(a 以下简称“KNI”)湿法冶炼厂(HPAL)项目(以下简称“HPAL项目”)签署《确定性合作协议》,进一步约定各自在HPAL项目开发中的权利和责任。HPAL项目产能及投资金额将在淡水河谷印尼对Pomalaa矿区进行的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由公司和淡水河谷印尼商定。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香港”)与淡水河谷印尼和KNI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合资协议》,同意公司通过华骐香港以76,400,000万印尼盾(约4,868.9万美金,实际按出资日汇率折算)认购KNI新增股份。本次认购完成后,华骐香港将持有KNI80%的股份,淡水河谷印尼将持有KNI20%的股份。 为更好的推进项目进展,根据与合作方充分友好协商,公司拟将前次与淡水河谷印尼合作的实施主体华骐香港变更为全资子公司Huaqi(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华骐新加坡”)。由华骐香港与淡水河谷印尼和KNI签署《终止和解除协议》,华友钴业与淡水河谷印尼和KNI签署《经修订和重述的确定性合作协议》,华骐新加坡与淡水河谷印尼和KNI签署新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合资协议》。本次变更及认购完成后,华骐新加坡将持有KNI80%的股份,淡水河谷印尼将持有KNI20%的股份,华骐新加坡将替代华骐香港作为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尼合作KNI公司HPAL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变更对外投资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外投资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合作项目的产能规模及投资金额尚未确定,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