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较同期上证指数(-0.25%)与沪深300指数(0.89%)仍韧性凸显。伴随着市场整体走势、利率端、资金端等因素变化,红利资产或有望继续走强。 1、50年期国债利率下破2.5%,推升高股息品种吸引力 本周50年期国债利率下破2.5%点位,30年期国债利率下滑至2.46%水平,7年期、10年期国债利率亦波动下行。长债收益率再度下跌,使得市场资金被迫调整以寻觅优质资产,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了高股息品种的吸引力。 分析人士指出,当前长短端利率同步趋势下行,且禁止手工补息影响下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存在逐步走低的可能性,“资产荒”压力下,低估值高股息仍然是重要的配置方向,以保险资管为代表的绝对收益资金有望增配。 2、市场重回震荡,资金借道ETF密集加码红利资产 自上周五(6月21日)沪指跌破3000点后一路下滑,深交所、北交所同步下行,市场风险偏好显著回调。与之相对的是,红利资产资金面表现火热。 以标普红利ETF(562060)为例,上交所数据显示,其最新单日(6.27)获资金大举净流入2955万元,时间进一步拉长至近10日,标普红利ETF(562060)连续吸金合计达4968万元。 3、机构中期策略继续强调红利资产配置价值 中信证券认为,当前市场仍处于政策、价格和外部三大信号的观察期,因此短期依旧建议坚守红利策略,重点聚焦现金回报的稳定性,适当回避盈利周期性波动显著、投机性资金密集的行业。 银河证券指出,投资者风险偏好逐渐回升,但总体仍处于历史低位,高股息行情有望延续全年。 外资机构也持有类似的观点,高盛近期发布报告表示,中国红利资产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在政策、自由现金流、降息等因素的催化下,高股息概念有望继续冲高,红利资产受追捧可能成为一个结构性的长期趋势。 公开资料显示,标普红利ETF(562060)被动跟踪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CSPSADRP), 截至2024年5月31日,标普红利指数股息率为5.81%,显著优于同期10年期国债收益率(2.32%);2005年至2023年的19年中,标普A股红利全收益指数的累计收益率高达1975.17%,年化收益率近18%。在经济增速适度放缓和无风险利率下行的宏观背景下,标普红利ETF(562060)以持续稳定的高股息和跨越周期的盈利能力,展现出突出的配置价值。 图片、数据来源:沪深交易所、华宝基金、Wind等,截至2024.6.28。 风险提示:国防军工ETF被动跟踪中证军工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于2013.12.26,2004.12.31-2013.12.26区间业绩为回溯业绩;标普红利ETF被动跟踪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CSPSADRP),该指数基日为2004.6.18,发布日期为2008.9.11,2004.6.18-2008.9.11区间业绩为回溯业绩;有色龙头ETF被动跟踪中证有色金属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13.12.31,发布日期为2015.7.13,2013.12.31-2015.7.13区间业绩为回溯业绩;价值ETF被动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2.6.28,发布日期为2009.1.9,2002.6.28-2009.1.9区间业绩为回溯业绩;电子ETF(515260)被动跟踪中证电子50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8.12.31,发布于2009.7.22,2008.12.31-2009.7.22区间业绩为回溯业绩。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标普A股红利全收益指数(将成份股分红计入收益)近5个完整年度的涨跌幅为:2019年,21.53%;2020年,6.12%;2021年,23.12%;2022年,-3.59%;2023年,14.21%;中证有色金属指数近5个完整年度的涨跌幅为:2019年,24.48%;2020年,35.84%;2021年,35.89%;2022年,-19.22%;2023年,-10.43%。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国防军工ETF、价值ETF、有色龙头ETF、标普红利ETF、电子ETF风险等级均为R3-中风险,适宜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请以销售机构为准。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