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1日到账,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年产3GW单晶电池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显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原计划用于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477,000.00万元变更用于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咸乐叶负责具体实施。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主体分期投资。 前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119,500万元向隆基乐叶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其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隆基乐叶注册资本不变;再由隆基乐叶以其收到的公司募集资金119,500万元向西咸乐叶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西咸乐叶实缴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注册资本保持120,000万元不变,详见公司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隆基乐叶增资,再由隆基乐叶以其收到的公司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西咸乐叶增资,以上增资金额全部计入隆基乐叶及西咸乐叶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隆基乐叶及西咸乐叶注册资本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表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