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箱厂业务员,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副厂长,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晓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联银投资、潍坊涌金、潍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43,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2,355,964 股的 8.67%,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强先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林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