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日博通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萍、董事会秘书蔡启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以下简称交大城市学院)于2022年6月启动校园二期建设一标段的招标工作,8月29日完成EPC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工作,同日西安市经开区住建局在其官网披露了中标候选人公示,9月26日交大城市学院与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为47,283.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3.99%。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1月才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王萍、蔡启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