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5号)。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62,332,023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批覆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自动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