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5日,长城科技顾某祥、顾某韡与中信证券在杭州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D座16楼杭州弘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杭州办公室)开会,探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可行性。 2021年8月2日,长城科技顾某祥、顾某韡、财务总监兼董秘陆某明、证券事务代表喻某、中信证券金某、徐某等建立微信群,沟通定增相关事项。 2021年8月25日,中信证券到长城科技杭州办公室与长城科技顾某祥、顾某韡等开会讨论发行预案内容定稿。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会后当天向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上传相关公告文件。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发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湖南证监局指出,长城科技非公开发行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该信息未公开前是《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1年7月15日形成,公开于2021年8月27日。长城科技实际控制人顾某祥、董事长顾某韡共同动议、筹划并实施该事项,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邱星星获悉内幕消息并施行内幕交易 邱星星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顾某祥相识多年,联系较为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邱星星及配偶沈某华于2021年8月7日与顾某祥在长城科技杭州办公室见面。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邱星星使用本人手机(号码139XXXXXX13)于2021年8月9日-8月26日合计买入144,977股,合计563.93万元,截至2021年9月14日已全部卖出,盈利160.15万元。 从交易特征来看,一是资金变化、交易时点、联络接触时点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转入资金当日突击买入92,000股长城科技股票、次日买入44,677股、第三日买入5000股,此后直至内幕信息公开前均持续单向买入,内幕信息公开后以卖出为主,至2021年9月14日全部卖出。二是买卖行为较平常交易习惯存在明显异常。“邱星星”证券账户自2021年6月17日开始少量买卖长城科技股票,但8月9日起买入金额突然明显放大,交易存在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交易意愿强烈。 湖南证监局认为,邱星星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所述内幕交易。 湖南证监局决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对邱星星没收违法所得160.15万元,并处160.15万元的一倍罚款。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