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提出分别以代价A 2,232,400新加坡元向买方出售物业A及按代价B 2,617,600新加坡元出售物业B,以及要约一直开放至2024年6月3日。 物业A该单位位于11 Irving Place#08-04,Tai Seng Point,Singapore 369551。物业B该单位位于11 Irving Place #08-05, Tai Seng Point, Singapore 369551。 该等物业并未用于集团的业务运营,而是作为投资物业持有并出租作为办公室或仓库以产生租金收入。 监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状况,公司认为可能出售事项为公司以合理价格变现该等物业价值的有利机会。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