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12月6日,荣联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表示,荣联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北京证监局调查完毕,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荣联科技2015年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为国海证券,督导期持续至2016年底。根据保荐总结书,国海证券在督导期内没有发现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荣联科技接连出现财务虚假记载、信披违规等事项,国海证券作为时任保荐机构,是否在督导期尽职履行其督导义务?
荣联科技:合计虚增利润超2亿元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面包财经研究员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此前荣联科技就因信披违规等被交易所监管关注。
2021年7月,荣联科技被深交所出具局监管函。
2021年12月,因2016-2018年财报利润虚增,公司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总经理张彤、财务总监鞠海涛被出具警示函。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督导是否尽职?
荣联科技成立于2001年,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企业服务、物联网和大数据、生命科学。三季报显示,荣联科技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94亿元,同比下滑2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877.62万元,同比下滑385.32%。
面包财经研究员梳理公开资料发现,荣联科技2015年非公开股票的发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为国海证券,持续督导期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荣联科技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十九条,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荣联科技接连出现财务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事项,国海证券作为时任保荐机构,是否在督导期尽职履行其督导义务?
国海证券:曾因信披违规被北交所口头警示
根据北交所披露,国海证券在2月就作为保荐代表人被北交所予以口头警示,违规事由为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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