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亚太)讯 周一(1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驳回全球最大加密交易所币安(Binance)及其创始人、昔日华人首富赵长鹏(CZ)的上诉,称尽管该交易所成立于中国,但仍适用美国《证券法》,允许投资者对其提起集体诉讼。
香港《南华早报》(SCMP)报道,美国法官拒绝受理币安和赵长鹏对下级法院允许拟议的集体诉讼继续进行的决定提出的上诉。
(来源:SCMP)
据悉,诉讼旨在避免投资者对这家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提起的诉讼,投资者指控该交易所非法出售未注册的代币,这些代币已贬值很多。
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尽管币安不是美国公司,但国内证券法仍可适用,因为一旦投资者支付代币购买,在美国就不可撤销。
第二巡回法院在2024年3月的裁决中指出,币安使用了亚马逊的国内服务器,并得出结论认为诉讼可以继续进行。币安成立于中国,该公司辩称,它不应受美国《证券法》的管辖。
币安首席执行官Richard Teng在2024年12月表示,币安尚未决定总部设在何处,而几年前该交易所曾表示即将做出决定。
自2017年以来通过币安购买ELF、EOS、FUN、ICX、OMG、QSP和TRX代币的投资者指责该交易所未能警告这些代币的“重大风险”,并在集体诉讼中寻求收回他们支付的金额。
外媒指出,在另一起单独的诉讼中,加密货币交易所FTX的破产机构于2024年11月起诉币安和赵长鹏,索赔18亿美元,指控他们与FTX创始人、现已被定罪的欺诈者Sam Bankman-Fried(SBF)策划了一项“欺诈性”证券交易。
该案围绕2021年7月发生的一笔股票交易展开,当时币安、赵长鹏和其他高管以17亿美元的加密货币将FTX的20%股份卖回给该公司。
诉讼称,这笔交易不应该继续进行。
币安发言人当时表示:“这些指控毫无根据,我们将坚决捍卫自己。”
在另一起单独的诉讼中,赵长鹏因承认协助币安洗钱的指控,于2024年4月被判处4个月监禁。
针对赵长鹏的指控包括故意不按照《银行保密法》的要求实施有效的反洗钱(AML)计划。他还被指控允许币安处理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包括美国人与受制裁司法管辖区内个人之间的交易。
在该案宣判前,赵长鹏告诉法官:“我认为承担责任的第一步是充分认识到错误。这次,我没有实施充分的反洗钱计划……我现在意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