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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涉及发行虚拟货币刑案”争议:撤回流动性致炒币亏损是否构成诈骗?

2024-06-06 12: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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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国内出现第一例涉及发行虚拟币的刑案,撤回流动性致炒币亏损是否构成诈骗,掀起了争议。

FX168财经报社(亚太)讯 据中国媒体报道,“00后”大学生杨启超在境外公有链上发行一款简称为BFF的虚拟币,因撤回流动性引来牢狱之灾。中国检察机关指控,其发行了假的虚拟币,他人受误导充值5万USDT美元稳定币后,杨启超迅速“撤资”,导致他人损失5万USDT美元稳定币,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据悉, 2月20日,河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启超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

5月20日,该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杨启超的辩护律师仍然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本案被告人杨启超发行的虚拟币拥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约地址,不存在所谓“假币”,而被告人和报案人都是币圈资深玩家,对于炒作虚拟币的风险有明确认知。

此外,平台允许随时添加或撤回流动性,被告人的行为不违反平台规则。而被害人持有的BFF币,在案发后因流动性增加而升值,若交易即可兑回比之前更多的USDT币,则被害人不存在任何损失。

中国近期有多地发布警告,山西省处非办官方微信公众号于近日发布提醒称,警惕披着“区块链”外衣的非法集资行为。文章表示,近年来,非法集资打着“区块链”、“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事。我国目前不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地位,任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行为均属非法。目前我国任何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或“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另外,中国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提示》,警告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极易受到恶意炒作与价格操纵,要严防个别不法企业以虚拟货币或“境外数字期权”为噱头开展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

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抬头现象,该风险提示指出,一些团伙以虚拟货币、“境外数字期权”等为噱头,诱导群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黑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延伸阅读:中国突传重磅消息!深圳发布《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提示》 警告缺乏明确价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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