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ST金洲(000587.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5号)(下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果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净资产经追溯调整后为负,进而可能导致2020年末、2021年末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如果2020年末、2021年末两年净资产不连续为负,则公司股票可能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经查明,其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金洲慈航、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2、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070,604,792.35元、利润总额1,232,804,915.3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15%、利润总额的91.59%;
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59,999,982.00元、利润总额59,999,982.00元、存货1,768,527,137.7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57%、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3%、净资产的26.90%,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金洲慈航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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