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高院公众号信息,江阴法院日前对5名韩剧TV负责人侵犯著作权案宣判,5人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221万余元,判处5人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随后,“韩剧TV”官方微博声明称,文中的“韩剧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韩剧TV”。
天眼查App显示,江阴酷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于2020年10月被注销。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小良,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网页设计、制作等,由张小良全资持股。
正版“韩剧TV”的运营主体为上海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敏华,注册资本约402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游戏软件的开发等,由陆铭、林芝永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多次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被起诉。此外,该公司还曾因未经相关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转播侵权作品的行为,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