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北方稀土(600111.SH)发布了关于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实施进展公告。
为促进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交所)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稀交所交易平台作用,增强公司在产品及产业链布局竞争优势,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定价话语权及盈利能力,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评估结果,通过参与司法竞拍方式收购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边富民)持有的稀交所39.94%股权。
近日,公司以10,923万元的竞拍成交价成功竞得了兴边富民持有的稀交所39.94%股权。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司法裁定涉及的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稀交所股权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裁定涉及的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为稀交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包括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资料收集情况等条件,评估机构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结果,稀交所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调整后账面价值为24,475.04万元,评估价值为27,348.53万元,评估增值2,873.49万元,增值率11.74%。兴边富民持有稀交所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10,923.00万元。
公司称,公司收购兴边富民持有的稀交所全部股权后,公司将成为稀交所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稀交所作为公司创新产品销售模式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稀交所交易平台作用,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引领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定价话语权;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产品及产业链布局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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