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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底价33元每股,思迅软件拟赴北交所上市

2022-10-25 14:37:39
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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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思迅软件(838758.NQ)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411,7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211,755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4,623,455股(含本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底价为33.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零售流通行业管理软件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思迅天店SAAS流通云平台升级与新产品研发项目”及“研发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1,663.66万元、12,100.9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7.94%、44.76%,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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