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三峡新材公开信息显示,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金奎、法定代表人许锡忠、董事刘逸民、董事杨晓凭因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公司转让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后,将对其借款及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31,271万元的债权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深圳恒波为保证及时偿还欠款,将账面价值35,368万元的债权质押给公司,因此公司对深圳恒波的其他应收款预计减值风险较小,2021年度末暂不需计提坏账准备。但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报告期内对深圳恒波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3.13亿元。公司大额应收款的可回收情况在短时间内信息披露不一致。2022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到22,000万元。4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000万元左右。4月29日,公司披露年报,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560万元。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扣非后净利润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三峡新材、许锡忠、张金奎、杨晓凭、刘逸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峡新材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三峡新材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37亿元,同比下降33.87%;归母净利润3507.43万元,同比上升132.94%;扣非净利润2848.6万元,同比上升126.91%;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27亿元,同比下降39.5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33.62万元,同比上升87.8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54.84万元,同比上升87.78%;负债率43.17%,投资收益107.89万元,财务费用987.14万元,毛利率13.53%。
三峡新材(600293)主营业务: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和移动互联网终端产品销售及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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