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油气和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均连续三年实现正增长,2023年新发现矿产地124处。
《报告》着重介绍了2023年以来我国在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矿产资源政策法规新变化,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举措,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新动态,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地质矿产合作的新成果。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发现173种矿产,其中能源矿产13种、金属矿产59种、非金属矿产95种、水气矿产6种。2023年,我国油气勘查在塔里木、准噶尔、渤海湾等大型含油气盆地的新层系、新类型和新区带获得重大突破,非油气矿产勘查中煤、铜、金、锂、磷等取得重大进展。
2023年,我国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新进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提高到46.1%,1∶5万矿产地质调查圈定找矿靶区96处,完成全国地下水资源年度评价和储存变化量调查,持续推进海域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以及大洋地质调查等工作。
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连续三年正增长,主要矿产品供给稳中有升,能源产量创历史新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3年~2023年,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从67.4%下降至55.3%,清洁能源占比从10.2%提高到17.9%;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稳步推进。
矿山生态修复统筹实施,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我国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以示范工程为引领推动“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统筹实施重点工程;加强矿山生态修复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发布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加强绿色勘查装备应用示范,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我国完善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我国完成“十四五”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持续加强质量监控,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持续推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信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地质资料集成研究与共享利用,全面开展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持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古生物化石监管合力,完成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评估。
矿产资源领域科技成果显著,产出了一批重要成果。我国积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区域成矿找矿理论及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不断取得新突破,新发布实施了地质矿产领域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59项。
同时,我国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保持与有关能源资源国家、国际组织的联系,通过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推进地质矿产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夯实友好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