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政府的税收往往都会产生两种经济效应:收入效应(Income Effect)和替代效应(Substitution Effect)。
这两种效应既可以用它来分析商品税的征收,也可以用它来分析劳动税的征收,也可以分析相关金融税的征收,还也可以用来分析相关投资税的征收。
收入效应
收入效应是指因为政府征税改变人们的整体收入水平,而对纳税人或负税人的经济行为选择所产生的影响。在济学中,替代效应原来是指商品劳务相对价格的变化,对人们支出方向的选择所产生的影响。
通俗来说,税制的改动与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是呈相关比例的。当税收增加时,个人或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减少,这可能导致他们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方面的能力下降;而减税则会直接提升收入。
例如所得税累进税率的提高,使得工作的边际效益减少,劳动者就选择休息来代替部分工作时间;又如对某种商品征收消费税而使价格提高,从而引起个人消费选择无税或轻税的商品。
税收的收入效应本身并不会造成经济的无效率,它只表明资源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政府手中。一般认为,税收收入效应有利于提供更多的生产要素,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有利于经济增长与福利增进。
替代效应
替代效应是指税收引起人们经济行为的调整,即人们为了减少纳税负担而改变在可供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的选择。
当税收增加时,个人或企业可能会考虑采取替代行为,以减少税负或寻找更低的税收成本。例如,个人可能会转向购买更便宜的替代品,企业可能会调整生产和投资决策以减少税收负担。
税收的替代效应一般会防碍人们对消费或活动的自由选择,这就会造成税基的变化,总体导致个人、企业以及政府收入的变化,不利于生产要素供应进而导致经济的低效或无效。因此,国家在制定税收制度时应尽量事先避免某些税种的替代效应。
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通常同时存在,对税收变动的经济影响具有重要的作用。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具体影响取决于税收变动的幅度、税收结构、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反应等因素。政策制定者需要综合考虑这些效应,以评估税收政策的效果和可能的经济影响。
中性税收
现实生活里,属于中性税收的只有一次性总额税(Lum-sum Tax)。该税是政府为特殊目而征课的一次性税收,通常情况下,这种税收不能逃避,也不对个人经济行为造成明显的扭曲。除了一次性总额税外,其他各类税收都是非中性的,都会影响人们的生产、消费、储蓄、投资的决策,即都会改变人们对使用经济资源的决策。
理论上,所有非中性税收都属于扭曲性税收(Distorting Taxes),因为这种税收会导致人们在经济资源使用方面产生福利损失,或效率损失。
这是因为,政府税收的加入必然改变原先经济社会处于均衡状态的(商品的)相对价格体系,只要商品之相对价格发生变动,人们就会对个人经济行为进行调整,即发生了税收的替代效应。
虽然课税能使政府获得了一定规模的财政收入,但是如果其代表的国民福利不能充分补偿因税收造成的国民福利的减少,就表明国民要承担额外的税收负担。
这种额外的税收负担,又称超额税负担,则被认为是税收造成的国民福利的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