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19日消息,星帅尔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丽娟女士与楼勇伟先生于2024年9月19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楼勇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2,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87,344,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4%。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2024年8月23日,公司公告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因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楼月根先生因病逝世,陈丽娟女士通过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取得星帅尔85,552,6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根据《收购报告书》,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陈丽娟女士拟于股份过户完成后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楼勇伟先生行使。2024年9月19日双方正式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丽娟女士同意将其持有的85,552,673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27.96%,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化)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楼勇伟先生行使。协议签署后,楼勇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2,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87,344,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4%。陈丽娟女士是楼勇伟先生母亲,双方是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五年。委托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对委托期限进行延长。在上条所述期间内,委托人将委托股份全部转让完毕的,委托期限至股份过户至第三方名下终止。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丽娟、楼勇伟母子。本次表决权委托不涉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日,陈丽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5,552,673股,其中53,000,000股股份已被质押,系为公司可转债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表决权委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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