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武汉城建MTN004,债券代码:102101572.IB)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回售部分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1武汉城建MTN004
4.债券代码:102101572.IB
5.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6.起息日:2021年8月18日
7.发行期限:3+2年
8.最新评级情况:主体AAA/债项
9.投资者回售债券金额:人民币3亿元
10.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19%
11.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30,957万元
13.主承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存续期管理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兑付方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资金(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成功行使回售登记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
三、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