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华策影视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依芳、总裁傅斌星、董事会秘书张思拓、财务总监陈敬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2年7月9日,华策影视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对电影票房分账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更为合理。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一季报、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2,905.13万元、25,181.78万元和26,344.92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公司、赵依芳、傅斌星、张思拓和陈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策影视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华策影视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1.87亿元,同比下降39.5%;归母净利润2.4亿元,同比上升2.64%;扣非净利润2.03亿元,同比上升27.52%;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16亿元,同比下降9.4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上升30.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上升269.02%;负债率27.9%,投资收益981.24万元,财务费用-4662.39万元,毛利率35.33%。
华策影视(300133)主营业务:为影视娱乐内容提供、运营,以及产业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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