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全国首份全面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省级政策方案,具有重要的试点意义和参考价值。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杨娟表示:
第一,养老金金融重在提高供给质效。《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发展,支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稳步发展各类专属养老金融业务。需要注意的是,以往政策重在强调养老金积累与养老金产品的多元化供给,而对已积累养老金的使用规划重视不够。本次《通知》提出依法合法发展衔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业务,这一方面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业务拓展至客户退休后的产品管理;另一方面,随着金融机构开展此类业务,也将引导客户在退休后做好已积累企业年金的规划使用。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已实施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已积累基金达32,856.47亿元。可以说,目前部分即将退休职工的个人企业年金账户积累已有一定规模,如果只是一次性领取或分年金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难以有效应对长寿风险。为引导老年群体做好规避长寿风险的安排,各国普遍对将第二或第三支柱养老金账户资金转为商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实施税收优惠安排。我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采用EET纳税模式,退休后一次性领取或分年金领取企业年金账户资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本次在落实衔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一政策要求时,是否免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领取阶段的个人所得税也值得关注。
第二,养老产业金融重在提升服务能力。《通知》要求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养老产业风险保障水平,推动“险资入冀”布局养老产业,助力京津冀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养老产业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等特点,当前,金融机构正在不断优化针对不同养老产业细分领域的信贷支持措施与保险产品供给。结合不同养老项目的差异化需要与河北省作为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省份的实际,《通知》分类明确了不同类别养老项目的信贷支持方向。对于重资产型养老产业项目,例如房地产项目转型养老产业、闲置商业等场所转型养老产业,要侧重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从而加快融资需求的满足速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养老机构项目,要侧重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进而降低养老机构的融资成本;对于具有外部性的养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侧重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进而避免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不足。还需指出的是,《通知》明确列举了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方式,给出了“险资入冀”的方向。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均提出,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机构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均未明确具体参与方式。本次《通知》提出支持保险机构总部通过自建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租赁物业、委托管理、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养老上下游产业投资力度。
第三,养老服务金融重在创新推动改善产品、服务与环境。《通知》要求丰富养老金财富管理产品与服务,提高养老金消费产品供给质效,持续打造“适老化、友好型”金融消费环境。21世纪以来,我国的财富管理业务迅猛发展,现在已经成为各大金融机构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但是,当前我国的财富管理业务多属于中短期理财,群众普遍缺乏退休规划理念,发展养老财富管理业务势在必行。养老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退休理财规划,是在客户收支平衡后即可开始规划积累养老财富并在退休后规划使用已积累财富的终身理财业务。不同客户收入水平不同、退休生活目标不同、风险偏好不同,退休理财规划必须是差异化的。《通知》注意到这一点,明确提出为各年龄段、不同风险偏好的消费者匹配差异化的养老财富管理选择,为金融机构开展退休规划理财服务指明方向。同时,《通知》还强调发挥数字金融在养老财富管理中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为客户提供精准画像、投资顾问、风险保障、财务规划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此外,《通知》还对终身养老金领取服务、“以房养老”业务、老年人信用卡用卡安全性和便捷性等均提出明确指导;要求加强对金融服务适老化改造,鼓励建立养老金融专业团队、发展特色网点、开辟服务专区,希望积极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为金融机构创新性开展符合人民需求的养老金融服务提供了明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