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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超2亿的公司IPO终止,上市委:实控人持股比例超99%,如何保证公司治理健全

2024-06-18 1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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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申请已在2024年6月6日主动撤回,其在上交所主板的上市计划因此宣告终止。金龙股份最初于2021年12月28日向上交所主板提交了上市申请。2023年2月28日,该公司的审核工作被转移到交易所层面。

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申请已在2024年6月6日主动撤回,其在上交所主板的上市计划因此宣告终止。

金龙股份最初于2021年12月28日向上交所主板提交了上市申请。2023年2月28日,该公司的审核工作被转移到交易所层面。到了2023年6月26日,金龙股份进入了上市委的审议阶段。然而,在首次上会审议时,金龙股份的IPO申请遭遇了暂缓审议的结果。

金龙股份深耕造纸和纸制品业约二十年,已成长为集废纸和废木纤维利用、热 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和物流运输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截至2022 年末,发行人拥有原纸产能76万吨,其中:包装用纸产能70万吨、生活用纸产 能6万吨。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1)包装用纸:灰板纸、白面牛卡纸和瓦楞原纸等; (2)包装用纸制品:瓦楞纸板和瓦楞纸箱;(3)生活用纸:卫生纸原纸、面巾 纸原纸;(4)热电联产:蒸汽和电力。

在金龙股份的审核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仅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关注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有效,特别是在实控人持股比例极高的情况下。

金龙股份在2023年6月26日被安排进行IPO上市委审议,但上市委同样对实控人持股比例过高表示担忧,质疑公司治理的健全性。

在审议后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中,上市委再次提出了关于实控人持股比例高,如何保证公司治理健全的问题。

尽管金龙股份多次回应了这一问题,但最终其IPO申请还是被暂缓审议。根据法规,暂缓审议的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然而,金龙股份从暂缓审议到现在已经明显超过了这一期限,即使不计算补充财务数据的时间。

由于监管机构迟迟未安排金龙股份的二次上会,其对公司的监管态度已经十分明显。因此,金龙股份撤回IPO申请材料并不令人意外。在当前的审核环境下,所有在审的IPO项目都应参照我们之前分析项目时提到的几个关键点。如果项目触及了这些问题,那么通过审核、获得批准的希望就会变得渺茫,项目方可能需要考虑项目的未来命运。

金龙股份的保荐机构是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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