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银融资股份(08452.HK)发布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该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附属公司A与买方订立附属公司A协议,附属公司A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附属公司A待售资产(附属公司A建设的18个基站,以供运营商使用,包括附属公司A拥有的基站设备及配套设施),总代价为
人民币141万元(除税前),惟须受附属公司A代价调整所规限;及该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附属公司B与买方订立附属公司B协议,附属公司B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附属公司B待售资产(附属公司B建设的105个基站,以供运营商使用,包括附属公司B拥有的基站设备及配套设施),总代价为人民币875万元(除税前),惟须受附属公司B代价调整所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