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消息,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须同时符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三项指标。2024年一季度不达标的13家保险公司包括11家C类、2家D类,其中D类比上季度减少一家。
C类险企中4家为寿险公司,分别为合众人寿、百年人寿、平安养老和华汇人寿;7家为财险公司,分别为华安财险、渤海财险、新疆前海联合财险、都邦财险、珠峰财险、安华农险、富德财险。2家D类险企分别是安心财险、北大方正人寿。
根据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信息,上述13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以及公司治理存在问题。
除上述两类问题外,偿付能力未达标险企提及的未达标原因还包括操作风险较大、声誉得分下降、流动性风险得分下降、经营情况不佳等因素。
什么是风险综合评级
风险综合评级是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综合风险的评价,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分为四个类别∶
(1)A类公司∶ 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B类公司∶ 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