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4日丨长城微光(08286.HK)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第一季度,集团的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10.6万元,较上一财政同期间减少约69.10%。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人民币400.1万元,上年同期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人民币30.2万元,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人民币0.0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