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拟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其中,工行、农行、中行、建行4家银行表示,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2024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年中股息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
今年以来,政策积极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公司一年多次分红。
在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明确,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5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其中增加的一条为“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及回购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优化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