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3日丨特发信息(000070.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由于交易对方利用非法手段调节收购标的东智公司对赌期间业绩指标,致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被动出现虚假记载。 公司因此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深交所根据2024年4月30日颁布的最新《股票上市规则》,就公司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2015年收购东志公司(后更名为东智公司)100%股权后,交易对方在后续业绩对赌期间,为完成承诺业绩,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东智公司收入、虚增或虚减东智公司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公司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定。 恰深交所于2024年4月30日颁布了最新《股票上市规则》,规范新增了关于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款,其中第9.8.1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就东智公司交易对手利用不法手段,虚增东智公司收入、虚增或虚减东智公司营业成本和利润的情况,一经公司发现、查实,立刻进行了纠正,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对相关年度及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外披露。 同时,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刘冰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一案,已由公安局移送司法部门,进入起诉阶段。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所涉及东智事项影响公司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数据,是对公司历史问题的处理,公司当期经营并未受到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稳定,资金充足,注意消除对公司业绩提升的不利影响,主动夯实公司资产整体效益.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0.02%,归母净利润1,417.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1.12%。 后续公司还将继续努力,围绕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争取在智慧服务等业务板块取得更大的突破。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根据规范要求,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公司也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