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HK)发布公告,2024年4月,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4000万元;丽珠集团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丽珠集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被担保人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