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9日丨浙商银行(02016.HK)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1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4年4月19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