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最新信息显示,4月18日,杭州艾博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杭州维瑞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博健康”)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杭州康大晨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
另据天眼查显示,2024年以来,艾博健康因被告还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苏13民终916号】、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4)浙0205民初7号】等法院开庭审理,其中,3月14日,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浙0110执恢279号】,执行标的1242936元,且被下达限制消费令。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艾博健康成立于2010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142.5098万元,法定代表人冯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