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利生物)时任董事长张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海利生物在2021年半年报、2021年三季报和2022年一季报中,存在财务费用少计关联方借款利息的情况,且金额较大,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1.40%、14.74%和22.70%。这一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张悦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其任期内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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