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向*ST美尚(300495.SZ)董事会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和说明。交易所指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回函并对外披露,对此表示关注。
要求公司需说明对关注函问题的回复进展,是否存在回复上的重大分歧,以及未能及时回函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安排。同时,需说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职责和义务。
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说明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审计准则遵守情况、函证方式和内容、回函情况及其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的影响,以及针对回函不符的函件采取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等。
公司需在2024年4月12日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交易所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全体成员需对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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