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2023年年报的渐次披露,上市银行向员工“反向讨薪”的队伍也在持续扩容。目前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威海银行、哈尔滨银行、甘肃银行等10家银行相继在年报中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情况,合计向“打工人”反向讨薪金额近亿元,其中一家银行索回金额较上年增加1.6倍,一家人均被追索扣回46973.95元。
10家上市银行向员工“反向讨薪”近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公布“反向讨薪”具体数据的银行已增至10家,合计涉及金额9988.09万元。除日前引发关注的招商银行之外,还包括渤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天津银行、东莞农商行、瑞丰银行、渝农商行、威海银行、甘肃银行。
中国银行披露,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如在职期间出现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2023年共计对2059人次执行追索扣回,金额合计2275万元。
招商银行在2023年年报中提到,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本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有4415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4329万元,人均被追索扣回9805.21元。截至2023年年末,招商银行共有员工11.65万人,以此计算,招商银行被“追薪”的员工占其员工总数的3.79%。值得关注的是,在2022年的年报中,招商银行首次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情况。数据显示,招行2022年共有2876名员工被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达5824万元。这意味着,招商银行两年共追回1亿多元绩效薪酬。
据天津银行年报披露,2023年,绩效薪酬延期支付1.66亿元,追索扣回金额174万元。翻阅此前几年的年报得知,这是天津银行首度披露薪酬追索扣回具体数据。而威海银行则已连续披露多年相关数据。威海银行年报称,截至2023年末,威海银行高管层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共774人,固定薪酬共计9668万元,考核前标准可变薪酬为2.144亿元,考核后实际可变薪酬为1.5亿元,其中延期支付7964万元。根据业务风险情况,2023年度该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27.28万元。
另外,2023年,东莞农商行绩效薪酬因故扣回金额合计172.8万元,较2022年的66万元增长1.6倍;渤海银行追索扣回499人绩效薪酬2344万元(人均“退薪”近4.7万元),较2022年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有所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郑州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也在年报中提及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其中工商银行表示,报告期内按照相关办法对因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均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扣减、止付或追索。但上述银行均未披露具体内容。
追索扣回机制逐渐常态化
从政策层面来看,银行的“反向讨薪”有政策依据。早在2010年,原银监会就已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提到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2020年,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明确,“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银行风险水平相适应的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原银保监会在2021年1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上述文件明确指出,为了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的导向作用,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健全劳动合同、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确保薪酬激励与风险调整后的业绩相匹配,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文表示,95%以上的银保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