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晋控电力(000767.SZ)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监管函。
监管函内容显示,晋控电力在公司治理方面、关联担保方面存在多项违规事实。公司治理方面,部分董事会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且披露不准确。2021 年4 月 21 日,你公司召开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史晓文未回避表决,且你公司未在相关公告中将史晓文披露为关联董事,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未及时对新增和超出预计额度的部分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你公司 2021 年、2022 年与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部分关联方发生新增采购或销售燃料、接受运输服务、销售电力业务,接受或提供劳务、采购设备材料、接受运输服务超出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直至次年 4 月才补充审议和披露。
2021年12月,你公司向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借入资金3.5亿元,至2022年3月偿还,该笔资金拆借业务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对部分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或担保日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刘文彦、刘会成作为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史晓文作为你公司时任总经理,赵文阳作为你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师李军作为你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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