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公告,因申请执行人农业银行泰州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泰州周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泰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的(2022)苏12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恒大地产持有的公司7603.21万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0%。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恒大地产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7603.2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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