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德国西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一家养老院发生火灾,造成多人死伤,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消防提醒: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
一、防火基本要求
1.不该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二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应为单层。
3.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4.疏散楼梯不少于2个,尽量采用环形走道和外廊设计。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优先安排在便于疏散的地点。
二、发生火灾的常见原因
1.电气线路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
3.杂物占用消防通道
4.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三、预防火灾 必须做到
1.迅速组织逃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清火灾地点、被困人员情况,安排员工前往路口迎接消防车。组织员工迅速疏散老人,重点转移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
2.建设微型消防站。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确保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逃生。
3.提高老人消防安全意识。养老服务机构要向老年人告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常识。
4.维保消防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应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消防设施器材上张贴醒目标志和使用说明,并定期维保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5.定期开展演练。养老服务机构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安全演习。(来源:十堰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