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3日消息,昭通市众升商贸有限公司宏学街三分店因销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3.81元,没收销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玉米粉18.1KG,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合计:5033.81元。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昭通市众升商贸有限公司宏学街三分店于2023年10月31日从云南谷娃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玉米粉,有供货商索取进货单据及相关证照资质。进价4.2元/公斤,售价4.9元/公斤,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中反应:抽检检测了3.929公斤,销售了2.971公斤玉米粉,还剩18.1公斤玉米粉。被依法扣押,违法所得为:3.929公斤×4.9元/公斤+2.971公斤×4.9元/公斤、33.81元。货值金额为25公斤×4.9元/公斤、122.5元。
昭通市众升商贸有限公司宏学街三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了销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3.81元。2、没收销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玉米粉18.1KG。3、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合计:5033.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