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长联合专业投资机构,操纵113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交易、对倒交易,累计买入31.4亿股自家公司股票,累计卖出398.0亿元。一顿操作猛如虎,最终亏损了2.38亿元。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季云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王迎燕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季云处以30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美尚)公告,其控股股东王迎燕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王迎燕、季云实际控制“吴某”等113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美尚生态股票,对美尚生态进行操纵。
王迎燕时任美尚生态董事长,季云时任上海永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操纵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31.4亿股,买入399.8亿元,卖出398.0亿元。账户组交易该股的数量占该股市场成交量的比例平均达32.18%。此外,账户组还实施了对倒交易。
这也造成了美尚生态股价多次偏离相关指数。如2018年6月12日至2019年3月21日,美尚生态股价阶段涨幅达34.6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0.97% )相比,偏离35.57% 。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后,账户组共亏损了2.38亿元。
证监会称,上述违法事实,有开户材料、银行流水、持仓信息表、询问笔录、聊天记录、交易记录、MAC地址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王迎燕、季云在操纵“美尚生态”过程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属于共同违法主体。其中,王迎燕是操纵行为的发起者、决策者,安排了交易保证金,负责部分账户的借用工作,起主导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季云是操纵行为的实施者,负责部分账户的借用工作,应承担次要责任。
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季云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王迎燕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季云处以3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