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富力地产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告显示,广州富力地产及相关责任人因未能按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富力地产于2022年9月30日才完成披露,违反了相关法规。根据决定书,富力地产时任董事长李思廉、总经理张力、财务负责人朱玲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因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一同被公开谴责。
富力地产表示,已高度重视该决定书,并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循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一日,上交所也发布了关于格力地产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时任董事长鲁君四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