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上交所发布公告,海航集团(国际)(以下简称发行人)被公开谴责。发行人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国际02,该债券在上交所挂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但其至今仍未披露。
此外,发行人自2020年以来多次出现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但其未及时整改并再次出现同类型违规情形,构成从重处分情形。发行人未能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且多次出现同类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发行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对海航集团(国际)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发行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