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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发放贷款”,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5万元

2024-02-05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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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发放贷款”,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5万元;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邵泽平,被给予警告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定金监行处〔202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定金监行处〔20245

被处罚当事人

一、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邵泽平(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予2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邵泽平给予警告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129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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